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便民查询 > 退役军人安置指南

军转干部安置指南

2024-08-12 17:59     来源:移交安置处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驻邕中区直军转干部安置

设定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

申请条件:自治区内安置的军转干部

办理材料:转业军官审批表》、《行政介绍信》和《军队转业干部报到通知书》复印件。

办理地点: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移交安置处

办理机构: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自中央下达年度转业军官安置计划起,至《军队转业干部报到通知书》注明的报到期限。

办理流程:

1.审核接收转业军官档案;

2.接收年度安置计划;

3.组织转业军官适应性和专业性培训;

4.组织、机构编制部门提供安置岗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岗位计划;

5.组织中央垂管单位安置的转业军官定岗定位;

6.组织驻邕安置的转业军官在“广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信息系统”进行“双选选择、积分选岗”,接收单位根据驻邕转业军官填报志愿进行选人;

7.发放转业军官报到通知书;

8.转业军官到原部队开具《行政介绍信》、《组织介绍信》,办理个人社保、工资等关系转接手续;

9.转业军官本人提供《行政介绍信》和《军队转业干部报到通知书》复印件到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办理报到手续

10.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开具《通知》(2份)和《军队转业干部申报户口证明》(1份);

11.告知军队转业干部持《行政介绍信》和1份《通知》到接收单位报到,持《军队转业干部申报户口证明》(注: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有关情况并盖章)、1份《通知》和个人档案中《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注: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复印)到派出所落户。

联系电话:0771-263767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