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教育培训

这些教育与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密切挂钩

2019-10-13 19:47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杂志     作者:《中国退役军人》杂志    
【字体: 打印


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参加军事职业教育,关系到现役、退役军人未来的职业发展、任职资格以及就业创业等,与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挂钩。今天本刊编辑部为大家梳理职业教育的那些事儿!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出鼓励退役军人报考高职院校。近日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也有多项与现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关的规定,本文对其中三项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期待对读者有所裨益。


鼓励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要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延伸阅读


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技术教育的一部分,长期以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输出了大量技术人员。很多国家,军人在退役前就开始接受职业教育培训,为退役后就业创造条件。


在我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 号)明确“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2014 年,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 号)中,就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进行重申,规定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 ;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2018 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等 12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教育资源,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转改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职业教育


《方案》规定,要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把军队相关的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大体系,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要落实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地方院校与军队院校有效对接,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建立军地网络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延伸阅读


中央军委重视官兵的军事职业教育。军事职业教育是改善官兵知识结构、提高岗位能力、促进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作用越来越凸显。从世界范围内看,军事职业教育是世界各国军事变革的大势所趋,外军早已把军事职业教育作为职业发展的先决条件,贯穿服役生涯进行系统设计。 


2017 年 8 月,中央军委印发《军事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我军军事职业教育改革正式启动。根据该方案,军事职业教育面向全军官兵,旨在全面提高官兵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按照部署,2019 年,军事职业教育将全面推开。全军上到将军、下至普通士兵的所有人员,含文职人员,人人都有义务、有责任参加军事职业教育。


对于转改文职的退役军人来说,军事职业教育将与职业发展和切身利益挂钩,比如,军队将建立任职资格动力机制,把军事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纳入军官、士官和文职人员任职资格体系。再比如,将建立学历学位动力机制,探索设立微学位、在线专业学位,实现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国家学历学位教育体系接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把军队相关的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大体系,将地方优质教育资源用于军事人才培养。


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

《方案》规定,制订具体政策办法,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为促进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作出贡献。


延伸阅读


在支持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培训方面,《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 号)有明确规定。《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 号)文做了进一步明确。《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 号),再次要求积极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退役士兵。


2018 年,《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压实目标责任,提高就业成功率。


上述政策文件有利于推动军人退役、培训、就业的有机衔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而“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必将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事业打开另一扇发展之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