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名异地到天津安置的转业干部于当年10月份接军转办通知,安置到某市直单位,10月底前报到,其中注明地方从2016年1月开始接收工资关系。
但该同志未按要求时间落实,提前两个月办理了供给关系转接,导致其2015年11和12月的工资拖延近一年时间,才由所在军级单位上报总部财务部门予以解决。
究其原因,一是个人未能详细理解报到通知的主旨内容,单纯片面考虑个人利益(转业当年8月份停发工作性津贴,地方接供后有住房公积金待遇);二是本人未及时与接收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安置单位相关要求,导致本人利益受损,也给部队工作造成很大被动。
在此提醒各位,一定要按报到通知要求做好关系转接,并及时与单位沟通联系,掌握好地方工作程序,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孙鸿江)
提前进行检查确认,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及时修改信息或出具相关证明,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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