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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2020年清明节烈士祭扫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3-27 19:27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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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清明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电〔2020〕11号)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为做好今年清明节烈士祭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烈士纪念设施临时性闭园措施

清明节期间,全区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继续实施临时性闭园措施,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在闭园期间,严格管控跨地区祭扫活动,对有异地祭扫意愿的烈属和退役军人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劝阻。

二、组织网上祭扫活动

继续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和中华英烈网为主要平台,扩充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精心组织网上祭扫,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活动,倡导足不出户祭奠亲人、缅怀英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丰富祭扫服务项目,指导有条件的烈士陵园通过开设网上纪念堂、VR展示、视频远程祭扫等多种形式,为烈属和社会各界祭扫群众提供更多选择。

三、开展代为祭扫服务

针对少数退役老兵和烈属要求烈士陵园为他们提供代为祭扫服务的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烈士陵园要及时组织代为祭扫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烈士陵园要提前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作和集中清洁墓园、敬献花篮、给每座烈士墓献花、擦拭墓碑、插小国旗等工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适时组织举办英烈祭奠活动,营造良好的褒扬纪念氛围,向广大烈属和退役军人表明,烈士始终有人关心、有人祭扫、有人缅怀。

四、认真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种方式广而告之,提高闭园措施的公众知晓率。要加强源头管控,及时掌握情况,对预约前往我区边境烈士陵园祭扫的烈属和退役军人等群体,积极做好解释工作,讲清理由,严明要求。要继续加强与各相关地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的沟通对接,协助我区做好闭园期间的宣传引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清明节期间烈士祭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做好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工作责任,周密谋划部署、细化具体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今年烈士祭扫工作的特殊情况,退役军人事务部要求在3月30日至4月30日期间实行清明烈士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并视情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市烈士祭扫情况要每天及时汇总报送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各市清明烈士祭扫工作总结请于5月6日前报送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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