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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贬损英烈 法律不容宽恕

2021-05-21 11:35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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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退役军人·融媒体记者 齐歌夷


那些带着热血与温度的英烈名字及其背后的故事,为我们在新时代攻坚克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生生不息的力量。

年初,中印边境戍边英雄的事迹刷爆网络,国人为“宁洒热血、不失寸土”的爱国情怀所感动。正值2021年度春季征兵,英烈事迹更是感召无数青年参军报国。这深刻表明,礼赞英烈是时代最动人的乐章,敬仰英烈是社会最普遍的价值认同。但是,仍有少数人对英雄烈士进行恶意诋毁贬损、恶意消费。

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点名“辣笔小球”案,鲜明地向社会传递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强烈信号。“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将其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00后”烈士陈祥榕曾写下“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战斗口号,然而,多个商家竟将“清澈的爱”申请商标。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对此行为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果断驳回申请。

这一系列举措,让我们深切感受到国家依法捍卫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决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从英雄烈士保护法到民法典,再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凡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维护英雄形象、保护英烈名誉、守护英雄精神,法律是维护英烈“生前身后名”的坚强保障,更是对于每个公民的底线要求。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雄烈士,是社会、民族、国家,乃至一个时代的精神符号,那些带着热血与温度的英烈名字及其背后的故事,为我们在新时代攻坚克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生生不息的力量。缺乏敬畏感、与英雄精神为敌的行为,反映出的是精神的荒芜和人性的苍白,终究会被社会所鄙弃。英雄是永恒的主题而不是炒作的话题,是我们民族的精神高地,要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社会氛围,让英雄精神成为人人力所能及的践行常态,让传承英雄精神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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