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提出,在法律援助法规定事项范围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实际需求,依法扩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法律咨询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安排专业人员为来访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来访人法律诉求。司法行政部门要为退役军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退役军人专线,优先为退役军人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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