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下达预算资金情况。2024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57号)文件,中央下达我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广西优抚医院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广西优抚医院打造“退役军人医疗之家”,推动优抚医院高质量发展。
2.中央下达绩效目标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区域绩效目标内容为:通过拨付购置常用医疗(康复)设备,以及与大型设备正常运行直接相关的环境改造资金,提升优抚医院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残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需求。具体指标为:
(1)数量指标:①医疗服务收入,明显增加;②优抚对象门诊人次数,明显增加。
(2)质量指标:①计划新增医疗设备实际配置率,≥95%;
②新增医疗设备运行率≥95%。
(3)时效指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时拨付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优抚医院诊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①集中供养优抚对象门诊和住院满意度,≥95%;②优抚对象门诊和住院满意度,≥95%。
3.自治区分解下达中央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基于中央下达我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我区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4〕59号),将中央资金1800万元分解下达至资金使用单位。同时,将2024年中央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区域绩效目标内容为:总体上要达到3个目标,一是通过拨付购置常用医疗(康复)设备资金,提升优抚医院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残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需求;二是使优抚医院实现提质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备战打仗的需要;三是加快优抚医院朝着“大专科、小综合”的目标发展,有效促进精神专科特色能力提升,提升省域服务能力和跨省域服务辐射能力,打造区域型优抚医院。具体目标为:
(1)数量指标:①医疗总收入≥9000万元;②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优抚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50%;③医疗盈余率≥3%;④采购设备数量,=65台(套);⑤优抚对象门诊人次数≥1000人次;⑥优抚对象住院人次数≥600人次。
(2)质量指标:①计划新增医疗设备实际配置率≥95%;②新增医疗设备运行率≥95%;③医疗设备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实际在岗数≥180人;④精神专科特定病种相同病种例数≥3000。
(3)时效指标: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时拨付率=100%。
(4)成本指标:①医院收支比例≥105%;②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相关非流动负债金额≤300万元;③万元收入能耗占比≤0.02;④全年优抚对象就医优惠金额≥20万元;⑤平均薪酬动态调整情况,有所提升;⑥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占比≥0.10%。
(5)社会效益指标:①优抚医院诊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②优抚医院总诊疗人次数≥5400人次;③优抚对象就医意愿(人次)≥1000人次;④管理费用占医院费用总额的比重≤20%;⑤人员经费占比≤50%;⑥优抚对象获得感、荣誉感提升情况,持续提升;⑦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社会氛围,持续提升。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①集中供养优抚对象门诊和住院满意度≥95%;②社会群众门诊和住院满意度≥95%;③优抚对象门诊和住院满意度≥95%。
(二)自治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预算资金分解下达情况。根据《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48号)有关规定,自治区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配套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函〔2024〕107号),追加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配套资金360万元。
2.分解下达自治区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保障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区参考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下达了2024年自治区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配套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为: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套、全自动片剂摆药机1套,新设备解决现有设备老旧、功能不全,精确率不高,工作效率低,维修保养成本持续增加等问题,实现检验、摆药工作效率更为精准高效,一份试剂可同步完成多项检测,大大缩短患者检验结果和取药等待时间,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高满意度等效果。具体指标为:
(1)数量指标:购置设备数量,=2套。
(2)质量指标:设备质量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政府采购按时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设备采购成本,≤360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设备利用率,≥95%。
(6)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备使用年限,≥6年。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800万元;自治区财政追加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配套资金360万元,上述资金已在预算法规定时限内全部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区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资金下达使用单位后,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2024年资金使用单位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向崇左市财政局申请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支付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款预付款,共506.04万元;2024年12月经批准将中央资金1293.96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截至2025年3月,结转资金已使用完成,资金执行率100%。自治区配套资金360万元,截至2025年3月使用资金36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经费资金下达后,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广西于2024年12月12日印发《广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1.资金分配情况。《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指出,要全面启动优抚医院改革,更好满足残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供养和医疗需求。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现为崇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优抚医院、二级精神专科医院。为了加快医院改革发展,加强党对优抚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结构优化以及资金支出进度等分配因素,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2.资金下达情况。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将收到的中央补助资金与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统筹使用,会同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经费分配方案。在收到中央下达资金文件1个月内,将资金指标下达至资金使用单位。同时,参照中央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后,分解下达至资金使用单位。具体为:2024年6月19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4〕59号)对该项资金进行了分解下达;2024年9月25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配套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函〔2024〕107号),对该项资金进行了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经费资金严格按照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资金拨付程序合规,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2024年度,未发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
4.资金使用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经费资金下达后,资金使用单位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严格按照预算下达的科目和项目执行,合理使用资金。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5.资金执行情况。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经费全年预算数216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18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地方资金全年预算数36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广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及绩效运行监控,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2024年,本项目在细化预算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并将相关资金全部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范畴。资金下达后,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对转移支付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在关键时间节点收集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据,并采取及时措施进行纠偏,确保目标如期实现。2025年2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5〕11号)要求,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及时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对照随同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或备案确定的2024年度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及自治区分解下达资金使用单位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自评材料收集、审核与汇总工作。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48号)指导精神的通知,广西自治区本级安排资金360万元对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项目予以支持,及时、足额安排财政资金以保障项目有序实施,各级均按要求规范履行了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区域绩效目标内容为:通过拨付购置常用医疗(康复)设备,以及与大型设备正常运行直接相关的环境改造资金,提升优抚医院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残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需求。
完成情况:2024年,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通过使用中央及自治区配套下达彩票公益金所采购的医疗设备64台(套),基本实现了医院提质增效,推动优抚医院高质量发展;向“大专科、小综合”的目标更进一步,促进康复专科特色能力提升;实现了给予退役军人更好服务医疗需求的总体绩效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①医疗总收入≥9000万元。2024年医院医疗总收入10656万元,完成率100%。已完成该指标。
②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优抚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50%。2024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优抚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为54%,已完成该指标。
③医疗盈余率≥3%。2024年医院医疗盈余率为11%,已完成该指标。
④优抚对象门诊人次数≥1000人次。2023年优抚对象门诊人次数1300人次;2024年优抚对象门诊人次数为1413人次,已完成该指标。
⑤优抚对象住院人次数≥600人次。2024年优抚对象住院人次数为366人次。2024年2月,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因优抚对象当年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资金,应当继续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和对优抚对象的临时性救助”的内容,因此,根据规定,医院的结余资金不再能用于补助短期疗养活动,经费有所压减,导致实际到院的优抚对象住院人数未达到预期。
⑥采购设备数量,=65台(套)。实际采购设备65台(套),已完成该指标值。
(2)质量指标:①计划新增医疗设备实际配置率≥95%。截至2024年12月,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4个分标的设备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新增医疗设备实际配置率为100%,已完成该指标。
②新增医疗设备运行率≥95%。2024年,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委托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政府采购全过程服务机构,为医院提供“采购需求调查”、“采购代理”、“履约验收代理”等政府采购全过程服务。2024年完成了该项目采购程序,全部医疗设备年度内均配送到医院,并安装调试完成可投入使用(体检设备2025年3月开始投入使用),因此新增医疗设备运行率为100%,已完成该指标。
③医疗设备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实际在岗数≥180人。截止到目前,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目前医疗设备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实际在岗数为360人,其中:精神科病区(7个)200人、精神康复科9人、中医康复科20人、门(急)诊部12人、内科病区(2个)40人、外科3人、功能检查科8人、妇产科12人、手术麻醉科10人、检验科11人、药剂科23人,已完成该指标;④精神专科特定病种相同病种例数≥3000。2024年,医院精神科由4个病区增至7个病区,精神专科特定病种相同病种例数3300例,已完成该指标。
(3)时效指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时拨付率=100%。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时拨付率为100%,已完成该指标。
(4)成本指标:①医院收支比例≥105%。2024年医院收支比为117%,已完成该指标。
②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相关非流动负债金额≤300万元。2024年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相关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已完成该指标。
③万元收入能耗占比≤0.02;2024年医院万元收入能耗占比为0.014,已完成该指标。
④全年优抚对象就医优惠金额≥20万元。2024年医院优抚对象就医优惠金额达到83万元,已完成该指标。
⑤平均薪酬动态调整情况,有所提升;2024年度医院调整员工薪酬分配方案,进一步优化了员工薪酬分配机制,持续提升平均薪酬动态调整情况,已完成该指标。
⑥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占比≥0.10%。2024年医院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占比为0.39%,已完成该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①优抚医院诊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24年医院精神科2号楼全面投入使用,编制床位增至600张,实际开放床位增至900张,精神专科由4个病区扩大到7个病区,新开设心理卫生中心、中医康复科,诊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完成情况为好,完成值为90%,已完成该指标。
②优抚医院总诊疗人次数≥5400人次。2024年医院总诊疗人次为65630人次,已完成该指标。
③优抚对象就医意愿(人次)≥1000人次。2023年优抚对象就医意愿(人次)1300人次,2024年优抚对象门诊人次数为1413人次,已完成该指标。
④管理费用占医院费用总额的比重≤20%。2024年医院精神科2号住院楼启用后收入比预设指标增长18.4%,同时水电费增长较多,故管理费用占医院费用的总额比重为21%,比预设指标值略高。
⑤人员经费占比≤50%。2024年医院精神科2号住院楼启用后新开设科室,医护人员新增,医院持续优化调整薪酬制度,职工薪酬水平及福利遇明显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占医疗活动费用的比重为53.19%,比预设指标值略高。
⑥优抚对象获得感、荣誉感提升情况,持续提升。医院坚持“三心”荣军服务理念,优抚事业展新貌。一是大力抓好集中供养服务新提升,二是着力提升医疗巡诊疗养服务新效能,三是强力拓展短期疗养发展新活力,优抚对象获得感、荣誉感提升情况完成值90%,已完成该指标。
⑦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社会氛围,持续提升。医院主要承担崇左、南宁、百色三地残疾军人的集中供养工作,做好供养残疾军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年度内开展了5批次共计165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回院疗养,持续提升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社会氛围,完成值90%,已完成该指标。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①集中供养优抚对象门诊和住院满意度≥95%。医院定期召开座谈会,院领导高度重视伤残军人的所急所需所想,积极协调处理休养员提出的各种问题和合理化意见,满意度测评为96%,已完成该指标。
②社会群众门诊和住院满意度≥95%。2024年医院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通过强化病历质量、合理用药、临床用血等医疗质控管理,落实18项医疗核心制度,给予社会群众良好就医条件,满意度测评为98%,已完成该指标。
③优抚对象门诊和住院满意度≥95%。2024年医院积极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执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优惠,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困难,满意度测评为96%,已完成该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优抚对象住院人次数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2月,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因优抚对象当年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资金,应当继续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和对优抚对象的临时性救助”的内容,因此,根据规定,医院的结余资金不再能用于补助短期疗养活动,经费有所压减,导致实际到院的优抚对象住院人数未达到预期。
(二)管理费用占医院费用总额的比重偏离绩效目标主要原因是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精神科2号楼启用后收入比预设指标增长18.4%,同时水电费增长较多,导致实际指标值比预设指标值高出1%。
(三)人员经费占比偏离绩效目标主要原因是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精神科2号楼启用后新开设科室导致医护人员新增,医院持续优化调整薪酬制度,职工薪酬水平及福利遇明显提高,出现实际指标值比预设指标值高出3.19%。
下一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崇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将指导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广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提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科学编制短期疗养活动安排,不断改善医院就医环境、医疗服务质量,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提升医院服务优抚对象及广大社会患者的能力和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各地自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通过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并将结果抄送自治区人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请求及建议
恳请中央继续对广西优抚医院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予以支持。优抚医院服务保障能力对于做好拥军优属、稳边固防工作,提高打仗备战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广西优抚医院虽然能够较好地完成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保障任务,但距离新时代双拥工作要求仍有差距,尤其是面临着建设水平与军事斗争准备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服务对象期盼不相适应、与当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三重挑战,因此,恳请中央继续对广西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竞争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促进提高广西优抚医院服务保障能力。
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 (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2160.00 |
2160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800.00 |
1800.00 |
100% | ||||||||
地方资金 |
360.00 |
360.00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 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指出,要全面启动优抚医院改革,更好满足残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供养和医疗需求。综合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现为崇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优抚医院、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对医院进行改革发展,加强党对优抚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结构优化以及资金支出进度因素,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
无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 改进措施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下达资金。在收到中央下达资金文件后,将资金分配方案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在30日内由自治区财政厅将资金下达资金使用单位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所在地方崇左市财政,再由财政统一划拨支出。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经费资金严格按照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资金拨付程序合规,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2024年度,未发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合理使用资金。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和费用支出制度,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相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拨付购置常用医疗(康复)设备,以及与大型设备正常运行直接相关的环境改造资金,提升优抚医院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残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需求。 |
2024年,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通过使用中央及自治区配套下达彩票公益金所采购的医疗设备64台(套),基本实现了医院提质增效,推动优抚医院高质量发展;向“大专科、小综合”的目标更进一步,促进康复专科特色能力提升;实现了给予退役军人更好服务医疗需求的总体绩效目标。 |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总收入(万元) |
≥9000 |
10656 |
无 | ||||||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
≥50 |
54 |
无 | ||||||||
医疗盈余率(%) |
≥3 |
11 |
无 | ||||||||
优抚对象门诊人次数 |
≥1000 |
1413 |
无 | ||||||||
优抚对象住院人次数 |
≧600 |
366 |
2024年2月,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因优抚对象当年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资金,应当继续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和对优抚对象的临时性救助”的内容,因此,根据规定,医院的结余资金不再能用于补助短期疗养活动,经费有所压减,导致实际到院的优抚对象住院人数未达到预期。 | ||||||||
采购设备数量 |
=65 台(套) |
65 |
无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计划新增医疗设备实际配置率% |
≥95% |
98.5% |
无 | ||||||
新增医疗设备运行率 |
≥95% |
96% |
无 | ||||||||
医疗设备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实际在岗数 |
≥180人 |
360人 |
无 | ||||||||
精神专科特定病种相同病种例数 |
≥3000 |
3300 |
无 | ||||||||
时效指标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时拨付率 |
=100% |
100% |
无 | |||||||
成本指标 |
医院收支比例 |
≥105% |
117% |
无 | |||||||
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相关非流动负债金额(万元) |
≤300 |
0 |
无 | ||||||||
万元收入能耗占比(吨标煤/万元) |
≦0.02 |
0.014 |
无 | ||||||||
全年优抚对象就医优惠总金额(万元) |
≥20 |
83 |
无 | ||||||||
平均薪酬动态调整情况 |
有所提升 |
90% |
无 | ||||||||
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占比(%) |
≧0.10 |
0.39 |
无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抚医院诊疗服务能力 |
明显提升 |
90% |
无 | ||||||
优抚医院总诊疗人次数 |
≧5400 |
65630 |
无 | ||||||||
优抚对象就医意愿(人次) |
≧1000 |
1413 |
无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管理费用占医院费用总额的比重(%) |
≦20 |
21 |
医院精神科2号楼启用后收入比预设指标增长18.4%,同时水电费增长较多,导致实际指标值比预设指标值高出1%。 | ||||||
人员经费占比(%) |
≦50 |
53.19 |
医院精神科2号楼启用后新开设科室,医护人员新增,医院持续优化调整薪酬制度,职工薪酬水平及福利遇明显提高,出现实际指标值比预设指标值高出3.19%。 | ||||||||
优抚对象获得感、荣誉感提升情况 |
持续提升 |
90% |
无 | ||||||||
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社会氛围 |
持续提升 |
90%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门诊和住院满意度 |
≥90% |
98% |
无 | ||||||
集中供养优抚对象满意度 |
≥95% |
96% |
无 | ||||||||
优抚对象门诊和住院满意度 |
≥95% |
96% |
无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形成的实际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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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