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模范(单位)和优秀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模范(单位)和优秀退役军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模范(单位)和优秀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反映,于2025年7月22日前邮寄或直送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8室(邮寄或直送均以送达日期为准),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2637656。
邮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9号广西评选表彰工作专班。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模范(单位)和优秀退役军人拟表彰对象名单.wps
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模范(单位)
和优秀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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