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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全国爱国 拥军模范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0-07-14 08:22     来源: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国拥〔2020〕2号)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评选全国爱军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6号)要求,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全国双拥办初审,现将拟推荐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14日至7月20日。

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南宁市、桂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柳州市、玉林市、梧州市、百色市、贺州市、东兰县、灵山县、凭祥市、象州县。

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来宾市公安局

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

北海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姚小玲(女)

钟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黎春凤(女)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双拥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潇、覃军

联系电话:0771—2836009;0771-2616736

传真号:0771—2836009;0771—2616736

电子邮件:guangxisyb@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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