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3月24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我厅反馈了巡视情况。厅党组坚决拥护、照单全收,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全面整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3月24日,厅党组在接到巡视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向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巡视反馈意见,对落实巡视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按照厅党组统一把关、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处室分头落实、问题分类整改的工作思路,扎实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题词精神以及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组整改工作责任。4月9日,再次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厅班子成员作为副组长,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研究和解决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4月13日,厅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同时厅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厅落实巡视整改联络员制度》,强化各责任整改单位对接,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截至目前,巡视整改期间,厅党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深入研究整改事项;厅巡视整改办共召开了28次碰头会与相关责任处室对接落实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到位。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厅党组将巡视整改任务细化为6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144项整改措施(其中,围绕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了3个具体问题,明确了9项整改任务;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了8个具体问题,明确了18项整改任务),最终形成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倒排时间进度、任务逐项销号等方式强力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截至6月20日,我厅14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31项(选人用人方面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8项,意识形态方面1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完善制度39项,约谈干部6人,批评教育9人。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由厅党组成员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10个处室、8个直属单位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5月19—25日,厅党组成员带队开展了第2季度党建暨巡视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听取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盘点整改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对深化整改提出要求。通过召开阶段性的整体推进会,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解决了一些单位存在的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坚持整改阶段进展“每周一报”、集中整改结果“每月一报”机制,实时掌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整改工作进度,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化解整改工作推进的难点堵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推进不实、效果不好的处室(单位)进行通报,并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有力推动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用好整改“利剑”,以巡视整改倒逼工作质量提升。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职能整合、人员融合,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做好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烈士褒扬纪念职能、优抚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清明期间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等工作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围绕富民兴桂发挥作用进一步凸显,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进广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用新思想指导新实践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修订完善厅党组关于2020年全厅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安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心组学习内容、方式、组织等,对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了规定,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举办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退役军人事务研讨班,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退役军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真正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中走深走实。二是强化运用新思想新理论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能力。每次学习研讨都明确发言主题,结合学习内容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研、撰写发言提纲。今年第2季度,厅党组成员到各市完成了相关业务工作调研。三是强化学习研讨成果转化运用。收集梳理每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提出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就业创业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了2份报告供厅党组决策参考,进一步提高了厅党组用新思想新理论研究解决广西退役军人工作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的能力。
(2)建立常态化关心关爱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关爱活动。学深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把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服务理念落地落实落细。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包片”“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包案化解”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重点联系功臣模范、烈士遗属、伤残退役军人、特困退役军人等人员,明确厅领导每人负责联系2—3名退役军人、1个包案化解对象,各处室分别联系3—5名退役军人,建立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机制。4月下旬起,厅领导、各处室到相关市县,联络感情、帮扶解困、化解矛盾等工作,增进了与退役军人的沟通交流和情感归属,为全国“两会”实现退役军人赴邕进京零集访、零非访打牢了思想基础。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立自治区本级关爱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出台《关于广泛组建关爱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实际组建关爱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关爱退役军人公益培训”、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等3次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建立帮扶援助长效机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四是推动成立广西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目前已筹集关爱基金300万元,将用于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生活救助、临时救助、保养激励等方面进行扶持。
(3)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合理诉求。一是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指导。组织举办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培训班,促进提高基层干部信访业务水平。将《退役军人信访接待316问》及电子光盘寄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导促进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及时。二是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出台厅本级《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信访件办理流程》《来信办理流程》《厅长信箱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信流程,严格按照内部流转和处理程序办理来信来访,提高办信的效率和质量。
(4)结合我区“南疆一线、革命老区”特点,创新关爱退役军人举措。加快研究制定我区《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优待目录清单,提高我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水平。
2.关于“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存在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推进力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指导,压实责任,落稳落细“五有”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管理的通知》,采取分级设立标准,明确工作规范,列出业务清单、工作手册、工作台账等方式,指导全区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在贵港召开退役军人工作座谈会,进一步部署推动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厅领导分组带队深入基层特别是巡视反馈中存在问题突出的市县进行调研指导,周长青厅长先后21次与市县主要领导沟通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区面上督促推进。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和人员到位率取得突破性进展。
(2)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烈士褒扬纪念和退役军人优抚功能。
加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一是编制自治区烈士陵园整体规划方案,对英烈褒扬纪念用地保护范围提出意见,已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待审批。推进在烈士公祭广场周边陈列广西籍和在广西牺牲的区外籍著名英烈事迹,以及广西籍开国将军、人民功臣事迹,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烈士陵园褒扬纪念的功能属性,营造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出台《南宁佛子岭公墓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制作墓园销售登记管理系统模块文本,完善销售登记管理系统和工作机制,按采购程序采购墓园管理系统,进一步明确售墓准入范围、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审批程序,从制度上杜绝违规售墓问题出现。三是厅党组专题研究加强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工作,加快印发《广西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强化烈士纪念设施的褒扬职能。
提升退役军人优抚保障能力。一是将厅直属优抚医院提质改造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编制,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规划厅直属优抚医院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加快推进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的重新立项,目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已同意建设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加快推进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康复楼项目,目前有关报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招标代理机构等手续已完成。二是加快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管理办法》,适当扩大短期疗养对象范围。三是通过内部挖潜方式扩大食宿和保障能力,逐步扩大短期疗养对象范围,提高每批短期疗养活动接收人数,由每批64人增加至每批97人,力争全年接收短期疗养900人次以上,进一步提升厅直属优抚医院和康复中心优抚保障能力。
(3)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退役军人教育管理。一是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意见》《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涉退役军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二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优秀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不断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永葆本色,激励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和干部职工勇于创新、建功本职。三是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凝聚思想政治工作合力等方面目标任务,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退役军人提供“精细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四是注重利用微信公众号、厅长信箱等渠道加强与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群体的沟通,编印“优抚政策问答”小册子等宣传材料,主动宣传政策,进一步加强与退役军人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退役军人思想动态、利益诉求,对现实思想问题较多、个人诉求较为强烈的,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促进思想稳定。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成效不够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1)凝聚系统合力,将退役军人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加大退役军人帮扶力度。一是结合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抓整改,厅党组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厅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7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召开了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脱贫攻坚推进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系统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制定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自治区退役军人厅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清单》,重点围绕全区摸排出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参战民兵等1622人建档立卡未脱贫户开展帮扶工作,因户因人施策帮扶。三是出台《关于激励引导优秀退役军人党员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鼓励优秀退役军人进村“两委”到一线参与脱贫攻坚。四是加强典型宣传,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把退役军人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情况作为“自治区优秀退役军人”的重要评选条件。通过人民网、广西日报等区内外主流媒体对广大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工作者参与脱贫攻坚进行宣传报道75次,深入挖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灵川县工作队员李云峰等一批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发挥退役军人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加强巡回医疗帮扶。下发《关于加强医疗巡诊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组织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单位抽调医护人员组成扶贫巡回医疗队,免费为贫困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和贫困群众实施重大疾病检查、化验、健康档案建立,并根据病情免费发放治疗药品,助力脱贫攻坚。六是动员社会力量,助力退役军人脱贫攻坚。通过与交通银行广西分行深度协作,发挥交通银行广西分行在全区各市县网点布局优势,对相应的市县退役军人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困难,同时助推我厅定点帮扶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厅党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邀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就推进平安广西建设作专题培训,对做好扫黑除恶进行讲解、指导,切实提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能力。三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中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与政法、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宣传,从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退役军人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中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加快推进干部队伍融合,全面树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整体形象。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职能整合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厅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能,厘清边界职责,促进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更加高效运转。二是在全厅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普遍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135人次。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促进思想融合、理念融合、感情融合。梳理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干部职工反映的诉求,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三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筹建文化长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荣誉室等,打造具有退役军人特色的机关文化;针对新组建部门新进人员较多的实际,举办了4期“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大讲堂”,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增进干部对相互之间业务的了解。下发了厅机关工会、妇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建8个兴趣小组,搭建干部职工交流平台,通过组织开展篮球比赛、关爱“半边天”插花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厅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和党(总)支部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厅党组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法规文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本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作为年度个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按季度听取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全厅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每半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5月19—25日,厅党组成员到分管处室(单位)和挂点联系支部,检查指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以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载体,加强全厅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教育。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网站管理制度》,实行网络巡察“零报告”制度,建立巡察监管台账,每月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浏览监管。对网站实行“季普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政府网站季度普查情况表和政府网站监管季度普查报表在厅网站公布。
(二)在新时代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职责不够充分”的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下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8+1+3”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自治区退役军人关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对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对整改不到位的情形进行梳理和“补课”。二是厅班子成员对将“专题调研等同于日常工作研究,针对问题没有从党性修养担当作为方面进行剖析”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厅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缺乏刀刃向内的自觉,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四是严格落实厅党组书记对其他厅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厅党组成员对挂点联系支部书记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的制度,确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检视剖析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4月13日,厅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相互批评以工作建议形式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意识,增强批评意见的针对性,每位班子成员普遍对其他成员提出1—3条批评意见。二是加强督查。厅领导班子带队对各党(总)支部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在全厅范围进行通报,对无相互批评意见和对照检查材料检视剖析问题连续两年基本雷同的党(总)支部的书记进行了约谈。三是制定规范。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建立厅党组成员对挂点联系支部书记批评和相互批评意见进行审核把关,各党(总)支部书记对支部其他人员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意见进行审核把关的制度,确保批评和相互批评直面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
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管理。一是开展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培训,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对2019年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二是及时开展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按比例抽取4人进行核查。
(2)规范出国(境)管理。一是制定出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二是将纳入我厅因私出国(境)管理范围人员有关证照移交机关党委(人事处)集中统一保管,并于6月3日完成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积极解决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每次选拔任用干部均对职数情况进行说明。二是修订《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明确设立干部监督岗位,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管理。
3.关于“党建引领基层组织力提升不够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督促两所直属医院严格落实党(总)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一是及时指出问题,加强教育提醒,厅领导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二是指导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和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分别修订完善了医院(总)支委会议事规则和医院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支委会和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将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立项等“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支委会议事范围。三是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按季度到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和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检查指导机制。厅直属机关党委每季度对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和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落实党(总)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将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二是出台《加强和改进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党支部“三会一课”若干意见》,强化交流讨论,创新学习内容和形式。三是继续扎实开展“党支部建设加强年”活动和“流动模范支部”创建活动,完成“流动模范支部”和2019年度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并集中整顿后进党支部,进一步消除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提升全厅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四是针对厅机关大部分支部由多个处室党员组成的状况,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制度,切实解决对党员管理教育不到位的问题。五是严格落实厅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两次到分管处室(单位)和挂点联系支部检查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
(3)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一站式”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明确转接流程、设立专门窗口、建立转接台账和退役军人党员信息库,提供党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服务。二是指导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对退役军人党员的日常管理。制定出台《关于激励引导优秀退役军人党员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建立退役军人党员名册,完善退役军人党员信息,摸清全区退役军人党员底数,指导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工作,与在外的退役军人党员保持联系,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党员联络接待、信息采集、帮扶援助、走访慰问、政策咨询宣传等工作,引导其回所在党组织按要求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一是加强基本制度建设。出台《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党风廉政教育制度(试行)》《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干部作风问题约谈暂行办法》等3项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配套齐全的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管权。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出台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及廉政风险点分布和防控图》《廉政风险点和措施一览表》《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参战认定、军转安置、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对直属单位的廉政监督,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三是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充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针对各业务环节并编制了54个业务流程图,形成《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内控体系涉及的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合同、基建修缮项目的相关内控业务。
(2)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厅党组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召开厅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二是厅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廉洁自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并在相应分管领域筛选了“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等5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主动认领责任,深刻汲取教训。三是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督促检查,结合每季度党建工作检查,对厅机关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总)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挂点联系支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上半年,厅党组成员共开展“一对一”谈话提醒22人次。
(3)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执纪。一是进一步强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经常开展批评和约谈、函询,对苗头性、趋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厅党组其他成员以及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开展谈话提醒一次以上。上半年,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全体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与厅党组书记进行了“一对一”谈话提醒,对2家直属单位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梳理了自治区烈士陵园、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等涉及我厅业务职能自2000年以来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推进会,利用系统内发生的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参战认定、军转安置、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再监督再检查,开展现场督办1次和抽查1次。函询发现问题转初核1件;完成信访处置并反馈2件;实地走访2家直属单位,对一名直属单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厅直属机关纪委每季度对各党(总)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四是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节假日期间盯紧四风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节假日廉政提醒,进一步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底线。
2.关于“没有及时主动扛起上轮巡视相关整改责任”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主动对接有关职能部门明确上轮巡视反馈整改任务。主动发函,与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对接,梳理认领上轮巡视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时指出的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厅职责的问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馈,不涉及划转我厅职能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烈士陵园和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我厅对照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进一步统一厅党组成员和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强化“新官也要理旧账”的意识,扎实开展整改。
(2)加快落实上轮巡视反馈相关问题整改。一是规范人事管理。指导督促自治区烈士陵园规范人事管理,制定《自治区烈士陵园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对规范厅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二是指导自治区烈士陵园修订《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建立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项目库,对项目的策划、审批、资金争取、建设等流程进行规范。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联系基层。一是结合“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下发《关于做好“领导包片”“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包案化解”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领导干部包干联系指导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每名厅领导包干2—3个市,并指导各市局领导干部包片县(市、区),县局领导干部包片乡镇(街道),帮助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实际难题。二是建立厅、处领导干部调研机制,推动厅、处级干部深入县级以下单位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厅级干部年度调研报告原则上不少于2篇、处级干部年度调研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篇,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15篇。
(2)强化减负和任务落实。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对办文办会进行总量控制,纳入自治区减文控会范围的发文总量不超过90份,办会总量不超过18次。截至6月20日,纳入精简范围的文件共印发40份,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6份,纳入统计范围的会议共召开5次,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7次。二是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效促进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认真贯彻自治区《进一步提升执行力的若干规定》相关要求,每半年对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在厅内进行通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及时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困难。持续开展矛盾攻坚化解年活动,继续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推动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到位。目前,厅领导4件包案走访已全部完成。开展厅领导干部定期下访约访活动,面对面了解退役军人诉求,每名厅领导联系群众年内不少于4次,走访不少于2次,上半年,厅党组成员共接访27批次47人,厅长亲手回复退役军人来信16封,指导思想权益维护处、服务中心接访人员耐心、热心接访复件,杜绝机械程序化回应。对督办转交群众来信、网信落实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切实提高群众信访办理实效。厅党组会专题研究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帮扶事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三个多月的努力,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13项整改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整改时间相对较长。二是个别问题整改成效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有待厅党组拿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提升整改实效。下一步,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的具体指导下,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继续在深改、实改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巡视整改任务整改落实到位。
(一)深化思想认识,继续落实整改责任。厅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把巡视整改当作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找准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措施,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大统筹力度,全面推进未完成任务的整改。厅党组将加大对巡视整改工作进度的统筹力度,强化问题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集中力量补短板、促整改、抓落实,确保如期将所有整改任务全面、及时、彻底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巡视整改分工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逐条分析原因,抓紧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三)抓好建章立制,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到位。针对巡视反馈的一些易发频发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分析研究,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问题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进广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成果运用,全面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工作质量。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推动巡视整改和业务工作相促进、两不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围绕富民兴桂发挥作用,切实维护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努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2637903;来信请寄自治区退役军人厅机关党委,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9号;电子邮箱:gxtyjrswtrsc@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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