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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律所的公告

2021-06-21 18:48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

为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我部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律所资质要求

(一)在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能够在合同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从我部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四)律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专职律师50人以上,驻所地为北京;

(五)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六)能够组建服务团队,保障我部法律工作需要。团队负责人具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经验,代理国务院部门行政诉讼案件并取得良好业绩,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优先。 服务团队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精通行政法理论、行政复议和应诉业务,熟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

 二、法律顾问工作任务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二)参与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协议)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的代理服务、出庭应诉和相关文稿起草等工作;

(四)按照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工作中复杂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五)其他由我部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遴选申报材料要求 

(一)以律所名义申报,申请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包括: 

1.律所注册资料(复印件)、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 

2.律所以往业绩,特别是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相关的业绩; 

3.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团队成员的简历; 

4.根据法律顾问律所资质要求以及工作任务,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与承诺工作量; 

5. 近3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情况的说明。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我部政策法规司。信封上注明“申报法律顾问律所”字样。 

 四、聘任任期、考核及费用

法律顾问律所聘任期限为3年,每年考核一次。合同期满,经考核业绩优秀,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面议;如需办理合同要求以外的诉讼案件及其他法律服务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额外产生的顾问费、差旅费另行支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院金苑大厦B、C座,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黄兰。联系电话:010-879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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