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民政厅、共青团广西区委4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做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明确目标,对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体系管理、志愿服务内容、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旨在指导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
《方案》明确,2021—2025年,全区逐步构建“一村(社区)一队伍、一地域一品牌”志愿服务格局,实现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全域覆盖。到2035年,在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基础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乡村振兴、助力生态文明、参与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更加突出,“广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更加响亮。
《方案》强调,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组建工作主要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引导退役军人党员、“兵支书”、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等积极投身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带动、吸纳有技能专长、乐于奉献公益事业的退役军人以及热心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队伍中,并重点致力于传承红色基因、参与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帮扶济困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等八个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社会协同,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形成多方参与、协作共进的良好局面。积极发掘宣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事迹,不断扩大影响力,激励更多退役军人投身志愿服务。
据了解,目前我区已组建387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共有6690名志愿者,参与服务378个项目。下一步,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将按照《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序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志愿服务质量和效果,动员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志愿者开拓创新,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壮美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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