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时事新闻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制发启用

2026-03-18 10:15     来源:“中国军号”微信公众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制发启用


解放军报讯 全军统一制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人员证》(以下简称《预备役人员证》),已于近日正式制发启用。


证件封皮示意图。


《预备役人员证》为本芯证件式样,具有较高的防伪性和通识度,是证明预备役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证件号码为系统生成的唯一身份号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颁布施行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服预备役的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证》即行废止。


证件内芯示意图。


据了解,《预备役人员证》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内芯为单页折叠式,证件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预备役人员必须持用与自己实际身份相符的《预备役人员证》,出现部别、预备役军衔变动以及证件有效期满等情况时,应由发证机关及时审核、换发证件。预备役人员应妥善保管所发证件,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应随身携带,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防止遗失和损坏。


▽本文刊于3月18《解放军报》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