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是第七个“中国医师节”,小编整理了区内部分医院的优待政策,希望对大家有用。(具体以咨询医院为准)
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一、享受优抚医疗优惠的对象范围
老红军、残疾军人、复员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试)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军人、军休干部、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等广西籍优抚对象。
二、住院医疗优惠办法
1.优惠项目。
以住院补贴方式予以优惠。
(1)医保患者:以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超声、心电、特检、检验、放射、妇检等)、手术费、治疗费、康复治疗费等费用为计算基数,按医保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金额的30%予以补贴。
(2)自费患者:以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超声、心电、特检、检验、放射、妇检等)、手术费、治疗费、康复治疗费等费用为计算基数,按自付部分金额的15%予以补贴。
2.住院慰问。
一次住院慰问一次,多次住院只享受首次慰问。
3.住院接送。
凡到我院住院的优抚对象可享受市内免费接送(市外过来的派车到柳州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地迎接)。
4.住院补贴限额。
单次不超过3000元,且不超过本次住院个人支付部分(住院伙食费、护工费、特需费除外),当年累计不超过10000元。
三、门诊医疗优惠办法
1.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挂号、诊疗优先。
2.免收医师诊查费。
3.门诊就诊检查(超声、心电、特检、放射、检验、妇检等)、门诊手术费等项目(不包括药费和材料费)自付部分补贴30%。
4.门诊体检,在体检套餐基础上补贴10%。
5.办理有门诊慢性病的并且已经选择我院为定点单位的,个人现金支付部分(不包括药费和材料费)补贴10%。
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
一、玉林市退役军人、军属、优抚对象等优先复诊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治疗。
二、住院费用减免
1.玉林市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剩余符合医保自付费用全部减免(不包含自费项目、代购日用品费用、伙食费)。
2.其他退役军人住院费用部分减免。
三、玉林市退役军人门诊费用减免
1.免诊疗费。
2.集中供养优抚对象全额减免。
3.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减免50%。
4.“三属”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按减免30%。
5.退役军人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减免25%。
四、玉林市退役军人体检费用减免
1.本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全额减免。
2.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减免50%。
3.“三属”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减免30%。
4.退役军人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减免25%。
5.免费提供早餐、午餐。
五、为集中供养优抚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免费发放水果、牛奶、饼干等;集中举办生日会;每季度举办外出郊游活动。
六、其他服务
1.玉林范围内免费上门接诊。
2.免费医疗巡诊、上门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电话回访。
3.设立退役军人综合门诊。
4.设立退役军人健康小屋。
梧州市拥军医院
梧州市2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加入“梧州拥军医院”并设为优抚对象定点医疗机构,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一免五减六优先”惠军服务。
一、“一免”: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收门诊、急诊诊查费。
二、“五减”: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试)退役军人等享受医疗器械检查项目费用减免10%、住院床位费用按85%收取、住院诊查费用按50%收取、手术费按70%收取、健康体检费按80%收取等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健康体检费用按85%收取优待。
三、“六优先”: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取药、优先缴费、优先检查、优先治疗、优先住院等服务。
合浦县拥军医院(合浦县红十字会医院)
一、享受优抚医疗优惠的对象范围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三属”等广西籍优抚对象。
二、优待政策
1.开通优先挂号、就诊、检查“绿色通道”,实行专人接待,门诊导医一对一引导、实现“一站式”服务。
2.免收门诊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门诊费用(含就诊检查费用)享受8折优惠(医保未予报销的药品、卫生材料以及外送检验费除外)。
3.住院诊疗费用在医保结算后的个人支付费用(扣除医保报销起付金额、医保未予报销的药品、卫生材料以及外送检验费)享受7折优惠;烈属可申请全额减免。
4.优先提供本院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
5.在每个科室住院区各设置2间拥军病房。
贺州广济医院(贺州市拥军医院)
1.为优抚对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开通优先服务窗口,凭军人保障卡,退役军人优待证,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等相关身份证明,可享受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治疗、住院等服务。
2.老年烈属、老复退军人、军休干部、参战退役军人、1至6级伤残军人就医时,医院安排专人导医。
3.为需要住院治疗的抗美援朝老兵、参战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4.对优抚对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和急诊诊查费。
5.为优抚对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军休干部经各项医保基金支付后,医疗器械设备检查项目费用减免20%、普通住院床位费用减免35%、住院诊查费减免50%的优惠(或者实施住院自付部分费用减免5%)。
6.对特困军人和优抚对象,经其本人申请,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定的,医院将视情况加大住院医疗费的减免力度。
7.住院期间,为优抚对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患者每日免费提供爱心早餐一份。
8.全院各临床科室均设置专属“拥军病房”用于优抚对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住院治疗专属病房;成立专家诊疗小组,组建优质医疗团队提供最优质医疗服务。
9.根据住院优抚对象病情需要,可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到院会诊指导诊疗救治工作。
10.为全市所有的优抚对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6.5—7折的优惠健康体检服务。
11.每年不定期到村(社区)对优抚对象、军人家属、退役军人送医送药活动;负责对全市在乡老复员军人(含抗美援朝老兵)、伤病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进行逐一走访慰问,并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动态跟踪,建立健康档案,并为行动不便,确需来院就诊的优抚对象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12.每年组织两次“送健康入军营”活动,免费为驻地部队官兵体检和开设一般急救技能培训、健康知识、日常外伤处置等课目讲座。
13.积极承接地方政府安排的义务兵家属体检工作,为行动不便的对象提供上门或免费接送服务,免费寄送体检报告服务,体检情况异常的专门向体检人对体检报告进行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