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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退役军人发〔2020〕1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 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

2020-02-2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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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退役军人事务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强化领导责任,分解压实好工作任务,抓好工作的落地落实。要发挥干部职工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联系退役军人,深入细致地开展“结对子”工作,共同营造面对面零距离与退役军人沟通交流,用心用情关爱服务退役军人的新局面。

二、创新手段,畅通最后一公里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结合联系对象特点,充分利用移动网络等手段,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级联系退役军人的工作微信群。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实现不定期面对面对零距离与本村两委(社区委员会)退役军人沟通交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通过村(社区)微信群实现与辖区退役军人的零距离沟通联络。自治区、市、县则通过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退役军人,加强与不同退役军人群体及其重点人员的沟通联系。要采取系对象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联系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联系服务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帮扶援助困难服务对象,切实增强实际效果。

三、因地制宜,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建立重点联系与普遍联系相结合、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上门联系与上网联系相结合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与广大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并将联系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于2020年3月底前制定本级联系工作实施方案,4月上旬开始实施联系服务工作,并于6月底前逐级上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将适时开展督导工作,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请每个设区市于3月15日前提供2名信访突出人员、3名其他人员(主要是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中的人员,不要重复。人员基本情况见附表)名单,供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建立定期联系机制。

联系人及电话:陈韦潮,0771—2637656,电子邮箱:qtqywhc@163.com。

 

附件:自治区本级联系的退役军人基本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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