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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退役军人办函〔2020〕1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 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0-11-24 18:24     来源: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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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和宣传活动,为正式实施后的贯彻实施维护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现就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来抓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深入领会退役军人保障法制定公布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和宣传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要将学习研讨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近期党组、党(总)支部政治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学,干部职工要主动学,自觉做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者、贯彻者和维护者。

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解读

(一)在厅机关门户网站开设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登载法律全文、学习宣传辅导资料、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学习心得体会等。

(二)为单位干部职工订购、分发退役军人保障法单行本、释义,作为学习宣传和今后工作必备工具书,制作、宣传海报、折页在服务窗口张贴、分发。

(三)邀请退役军人事务部业务骨干和法律专家、学者开展宣讲和解读,利用下基层走访慰问、调研等时机向服务对象进行宣讲,利用部门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宣传。

三、压实责任,务必做到学习宣传取得实效

(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挑选并在OA上挂载不少于2篇学习心得体会。

(二)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学习宣传活动要及时形成新闻稿推送至厅门户网站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专栏和微信公众号专题,数量不少于1篇。

(三)厅机关、各直属单位要制作1次学习宣传海报(含实体或电子),放在厅机关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

(四)政策法规处要加强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学习宣传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汇总本厅和各直属单位和各地学习宣传经验做法上报退役军人事务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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