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106号)精神,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经培训机构(学校、企业)申报和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考察、评审、公示,并报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备案,现将含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等345家培训机构(学校、企业)、1649个专业的2021年自治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专业目录,予以公布。
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构目录、专业目录,对于实现我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享,开展“异地培训”、“订单式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参与度,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利用机构和专业目录,加强与培训机构(学校、企业)合作,针对退役军人自身特长、就业培训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对照政府公布的职业分类和岗位目录,推出一批市场潜力大、“含金量”高、受退役军人欢迎的培训项目。要按照谁确认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培训机构管理。要依托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自治区、市、县三级培训管理体系,形成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评以及信息统计的动态机制,实时动态监管和调控培训过程,提高培训管理水平。要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定期对培训机构(学校、企业)的培训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附件:2021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专业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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