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厅、局、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厅、局、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厅、局、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是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9号)文件精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服务中心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桂林服务站整合组建而成,于2019年3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合并重组后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康复护理服务、疗养工作;承担外省到广西边境扫墓的过往烈属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心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荣军康复科、军休疗养科、外联科、规划财务科。
人员构成:核定事业编制12名,实际在编人员12人(其中:管理五级1人,管理六级2人,管理七级2人,管理八级4人,专技九级1人,专技十二级1人,工勤五级1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640.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3.1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18.05万元,下降48.0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7.6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4.85万元,下降14.31%,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5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24.09万元,下降80.02%。主要原因是康复楼医用疗养功能装修项目已接近尾声,预算安排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537.6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2.41万元,增长6.42 %,主要是资金结转到2021年度继续使用。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640.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63.3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18.05元,下降48.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52万元,下降2.88%,主要因为保险等缴费基数变动,预算安排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0.08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16.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
4.其他支出409.1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438.05万元,下降77.85%,主要原因是康复楼医用疗养功能装修项目支出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377.46万元,为原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桂林服务站结转资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7.83万元,下降13.29%。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按规定于当年支出,支出相应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6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4.85万元,下降14.31%。其中:基本支出249.56万元,项目支出498.06万元。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5.11万元,支出决算为74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3.29万元,下降14.60%,主要因为保险等缴费基数变动,预算安排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10.08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三)住房保障支出16.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0%,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0%,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9%。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09.11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438.05万元,下降77.8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9.11万元。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7%。
(一)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7%,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同上一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比上年减少0.4万元,原因是烈属接待业务较2020年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2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本部门2021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0.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13.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1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75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48.1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3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4.5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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