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心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是自治区退役军人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心成立于1986年,前身是广西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广西公务员培训中心、广西科技人员培训中心,是广西行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重要的继续教育基地;2013年,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并被国培网评为2013年网络培训先进单位;2019年2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主要负责承办组织实施各类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活动,承担全区退役军人培训管理事务性工作,为全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市场化教育培训与会议服务。
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2名,实际在编人员20人(其中:管理五级0人,管理六级3人,管理七级5人,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2人,专技七级1人,专技八级1人,专技十二级1人,,高级工三级5人,中级工四级1人);退休人员22人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2021年核定车辆编制2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2辆。
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2021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完成2021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完成本单位事业、经营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总收入3044.34万元,比上年同期2269.3万元增加775.04万元,增加25.4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48.14万元,比上年同期370.6万元减少22.46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为: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压减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2021年经营收入2696.2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同期1898.71万元增加797.49万元,增加29.58%,主要原因为:2021年基本正常经营办班,经营收入增加。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1年总支出3356.4万元,比上年同期2616.87万元增加739.53万元,增加22.0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1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49万元,下降6.45 %,
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压减支出。
2.经营支出3008.26万元,比上年同期2246.27万元增加761.99万元,增加25.33%,上升的主要原因:2021年办班培训正常经营,经营成本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1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49万元,下降6.45 %。其中:基本支出136.55万元,项目支出211.59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8.14万元,支出决算为34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8.14万元,支出决算为34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1.98万元,支出决算为33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3.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3.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各项退役军人管理业务支出。
(4)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11.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障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发生的各项业务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6.17万元。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9.99万元。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9.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07.65万元,比上年同期91.99万元,增加15.66万元,上升14.5%。主要原因:在编人员调入。
(二)2021年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3.8万元,比上年同期27.95万元,减少4.15万元,减少17.4%。
(三) 2021年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万元,比上年同期4.55万元增加0.55万元,上升10.8%。
(四)2021年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5.79万元,比上年同期119.35万元减少33.56万元,下降39.1%。
(五)2021年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万元,与上年同期1.24万元,减少0.44万元,下降0.55%。
(六) 2021年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25万元,比上年同期110.54万元,增加14.46万元,增长11.57%。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2020年增加4.03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弱,各项业务逐步恢复正常运行。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会议费支出决1.7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费10.42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万元,平均每辆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 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原因是2021年业务正常开展,公务接待逐步恢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会议费支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 比上年增加1.76万元,原因是2021年业务正常开展,会议逐步正常恢复。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1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03.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21万元,增长18.65%,比2020年决算减少6.61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心人员增加,相应的事业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要求,本部门2021年无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