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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2 23:54     来源:广西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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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本单位工作职责范围主要负责收治全区退役军人中的伤残军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全区优抚医疗巡诊工作;开展全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短期疗养、康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设置7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医务部、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科、设备科;5个业务功能科室:门诊部、药剂科、精神科一病区、二病区、养老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1918.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92.94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10664.12万元减少4771.18万元,下降44.7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4.2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7357.50万元减少4643.21万元,下降63.11%,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2021年年中追加财政拨款收入6000万元,该项目2022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360万元,与2021年同比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4.事业收入3150.3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3286.85万元减少136.53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现金流量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6.其他收入28.3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19.78万元增加8.54万元,增长43.17%,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65.5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79.39万元增加386.11万元,增长486.35%,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支出增加,而现金流量收入减少,导致收支不平衡,支出大于收入,年末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资金弥补支出缺口。

  8.上年结转和结余5560.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21.78万元增加5538.30万元,增长25428.37%,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中追加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由于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列支结转到本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1918.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587.2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5205.21万元增加2382.04万元,增长45.7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5.1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5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44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533.79万元,资本性支出1678.0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5061.44万元增加2493.66万元,增长49.2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绩效工资总量,与2021年同比人均增加4.41万元/年,在职人数约170人,单位按政策发放绩效工资,因此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本年度支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工程款2593.79万元,该项目支出与2021年同比增加2153.87万元,因此资本性支出也相应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2.2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122.88万元减少110.61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编制预算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由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变更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因此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9.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21年度决算数20.89减少1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人数,2022年与2021年同比减少,因此住房保障支出也相应下降。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2年度及2021年度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4331.2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5560.08万元减少1228.82万元,下降22.1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列支结转项目的结转资金,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经费,此项目是2021年年中追加中央拨款基建项目,2021年已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2022年完成土建招标,本年度按工程进度,用2021年列支结转资金支付工程款1233.79万元,年末结转4326.29万元。二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项目,年末列支结转4.97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3.1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1819.20万元增加2123.91万元,增长116.75%。其中:基本支出131.81万元,项目支出3811.3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5.8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83%。预决算差异2587.31万元,原因一是上年列支结转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在本年度不再需要编制预算,但本年度按工程进度列支工程款2593.79万元;二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项目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实际使用175.03万元,年末列支结转4.97万元;三是医院运行保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为520万元,实际使用518.49万元,采购节约资金1.51万元退回财政。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3.11万元,按项级功能分类科目统计,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1万元、伤残抚恤175.03万元、其他退役军人安置支出2593.79万元、事业运行99.45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042.49万元、住房公积金11.93万元。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的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总额26.52万元,由于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拨款支出按总额的60%安排。

  (三)伤残抚恤175.03万元,主要用于在院治疗优抚对象41人,按伤残等级标准发放伤残抚恤金。

  (四)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593.79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建设项目。

  (五)事业运行99.4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基本支出的工资性支出,总额26.52万元,由于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拨款支出按总额的60%安排。

  (六)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042.49万元,主要用于

  退役军人优抚医院运行保障经费518.49万元、重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回院体检经费65万元、伤残军人生活补助项目经费30万元、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30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129万元。

  (七)住房公积金11.9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基本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总额19.89万元,由于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拨款支出按总额的60%安排。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8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同比无差异。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49.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22.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7.8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1.7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8.2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救护车2辆、医疗巡诊专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9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8个自有资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6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5.71%;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14%;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14%;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存在项目支出小于预算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因当年度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回院体检项目及院内修缮等项目未能如期进行,项目支出未能达到预算指标;二是预算编制时预测不够准确,导致实际支出时与预算有偏差。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各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二是项目实施时做好各个项目的工作计划,以确保项目的全面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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