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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2 23: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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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是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9号)文件精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服务中心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桂林服务站整合组建而成,于2019年3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合并重组后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康复护理服务、疗养工作;承担外省到广西边境扫墓的过往烈属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荣军康复科、军休疗养科、外联科、规划财务科。

  人员构成:核定事业编制12名,实际在编人员10人(其中:管理五级1人,管理六级1人,管理七级3人,管理八级3人,专技九级1人,工勤五级1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574.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7.17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6.14万元,下降4.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2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6.61万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9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59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康复楼医用疗养功能装修项目支出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377.4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60.16万元,下降29.79%,主要原因是当年资金已合理安排支出。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574.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09.7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6.14万元,下降4.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1.31万元,增长13.45 %,主要原因是保险等缴费基数变动,预算安排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0.55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17.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5.1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

  4.其他支出342.9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66.16万元,下降16.1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264.8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2.62 万元,下降 29.84 %,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按规定于当年支出,结余相应减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2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6.61万元,增长14.26 %。其中:基本支出241.69万元,项目支出612.53万元。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8.26万元,支出决算为85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5.28万元,增长14.60 %,主要因为保险等缴费基数变动,预算安排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10.55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4.6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三)住房保障支出17.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5.1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42.9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6.16万元,下降16.17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2.95万元。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56.7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 %。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456.7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34%,比上年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34%,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原因是接待支出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3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4.3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33.5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5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1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1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组织对2022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42.9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如有)。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如有)。

  组织对“编外人员经费”等18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2.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全年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各项支出按规定执行,资金使用规范,保障中心正常运转,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4.44%;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56%;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够、开展不够,资金管理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和细化。由于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与实际执行会存在一些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评价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我中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源头上提升各科室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各项工作的质量,通过自评,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统计各项目每月的执行进度,做到及时督促、提醒,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三是细化预算管理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要求,在编制范围内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优抚对象康复疗养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4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中心2022年优抚对象康复疗养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220万元,年度内完成预算安排。自评发现本年度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逐一分解、细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项目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力度,加强与项目各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确保项目正常有序开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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