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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2 23:55     来源:广西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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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三)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五)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综合科、思想政治工作服务科、权益维护保障一科、权益维护保障二科、就业创业服务科、优抚帮扶服务科、党务人事科、财务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565.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0.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5.01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一般性项目支出收入;二是2022年人员增加及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类经费收入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年末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565.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0.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51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04万元,减少1.56%,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一般性项目支出收入。

  2.卫生健康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决算增长3.85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导致医疗保险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5.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18.62%,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从而增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年末结转结余。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年末结转结余。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0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0.25%。其中:基本支出488.19万元,项目支出76.8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3.14万元,支出决算为56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69万元,支出决算为4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追加了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动,追加职业年金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7.33万元,支出决算为35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2022年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追加相应的人员类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16万元,支出决算为7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4%。主要用于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保障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59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动,追加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02万元,支出决算为3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动,追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4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工资和正常晋级晋档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2%。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3%。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93.12%,比上年减少11.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采购了一辆公务车,2022年无采购计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91%, 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原因是因公务接待按实际情况需要支出(2022年接待1次5人次、2021年接待0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60.2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9.8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中心组织对“综合业务运行经费”等7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机构运行支出得到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5.71%;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该预算项目自评等级为四等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因工作实际需要未发生费用开支,无法进行评价。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意识有待加强。我中心组建时间较短,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较少,绩效管理经验不足,对绩效管理政策理解和把握不到位。二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在设置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时,部分数值设置不准确,与实际执行有较大偏差。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认识,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减少预算调整和结余结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准确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强化各项预算绩效指标收集整理和分析,不断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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