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单位做好教育管理。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三)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五)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综合科、思想政治工作服务科、权益维护保障一科、权益维护保障二科、就业创业服务科、优抚帮扶服务科、党务人事科、财务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660.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60.8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5.83万元,增长16.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0.84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5.83万元,增长16.96%,主要原因是2023年绩效工资政策变化、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类经费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660.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04.8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5.83万元,增长16.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5.17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66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2023年绩效工资政策变化、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类经费收入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5.02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2年决算增长2.32元,增长1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导致医疗保险基数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40.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4.84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从而增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年末结转结余。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年末结转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8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5.83万元,增长16.96%。其中:基本支出580.01万元,项目支出80.8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3.88万元,支出决算为66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57万元,支出决算为5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新增2名在职在编人员,进而按规定追加了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29万元,支出决算为2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新增2名在职在编人员,进而按规定追加职业年金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4.28万元,支出决算为43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0%。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政策变化、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进而增加了人员类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85万元,支出决算为8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3%。主要用于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保障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时功能分类科目设置不当,已于年中完成调整。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新增2名在职在编人员,进而按规定追加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43万元,支出决算为4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新增2名在职在编人员,进而按规定追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0.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2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6%。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政策变化、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新增2名在职在编人员,进而按规定追加了工会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2%。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93.39%,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7.24%,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因公务接待按实际情况需要支出(2023年接待1次5人次、2022年接待0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9.9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64.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0.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80.83万元。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综合业务运行经费”等7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0.8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7个项目自评等级均为“一等”等级。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机构运行支出得到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的设定有待进一步优化。在申报单位预算时,中心绩效目标设定指向不够明确,目标选用重点不突出,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二是预算精细化有待提高。在实际运转过程中,会有一些突发事情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工作中的资金需求与在预算编制时的资金安排存在出入,支出预算精确程度有待提高。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压实绩效评价责任。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的培训宣传,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问效必追责,使绩效评价成为了一种工作常态。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在日常预算执行管理中,合理合规地使用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适时跟踪监控,对偏离年初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调整、纠正,确保专款专用,支出合理、合规。三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下一步将结合中心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各项绩效目标,强化各项预算绩效指标收集整理和分析,不断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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