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本单位工作职责范围主要负责收治全区退役军人中的伤残军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全区优抚医疗巡诊工作;开展全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短期疗养、康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设置7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医务部、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科、设备科;5个业务功能科室:门诊部、药剂科、精神科一病区、二病区、养老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9956.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62.2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5892.94元减少930.67万元,下降15.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7.89万元,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714.29万元减少1176.40万元,下降43.34%;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2022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360万元,2023年无此项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4.事业收入3405.0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3150.32万元增加254.73万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6.其他收入19.3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28.32万元减少9万元,下降31.78%;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较2022年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62.8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465.50万元增加197.39万元,增长42.40%;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支出增加,导致收支不平衡,支出大于收入,年末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资金弥补支出缺口。
8.上年结转和结余4331.2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5560.08万元减少1228.82万元,下降22.1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为2021年年中追加中央拨款基建项目,由于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2022年按工程建设进度款支付1228.82万元,年末结转4331.26万元至下一年度2023年支出。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9956.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99.1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7587.25万元减少188.06万元,下降2.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235.2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79.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9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769.06万元,资本性支出941.2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7555.10万元减少319.82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加死亡抚恤支出19.40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支出;二是2023年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增加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525万元,2022年无此项目支出;三是本年度支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工程款1769.06万元,该项目支出与2022年同比减少824.73万元,资本性支出则相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143.1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2.27万元增加130.86万元,增长1066.5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在卫生健康支出中安排129万元,而2022年在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中安排;二是2023年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1.31万元,因此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19.89万元增加0.89万元,增加4.47%;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因此住房保障支出也相应增长。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3年度及2022年度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2557.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4331.26万元减少1774.03万元,下降40.96%;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为2021年年中追加中央拨款基建项目,由于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2023年按工程建设进度款支付1774.03万元,年末结转2557.23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1.9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943.11万元减少631.19万元,下降16.01%。其中:基本支出141.89万元,项目支出3170.03万元。
本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2.43万元,支出决算为33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2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1580.97万元,支出决算316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46%;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建设项目为2022年年末结转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不包含该项目。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的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6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基本支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9.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年内病故退休人员抚恤金。
4.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94.97万元,主要用于在院治疗优抚对象41人,按伤残等级标准发放伤残抚恤金。
5.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769.0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建设项目。
6.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7.3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基本支出的工资性支出。
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1056.29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经费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重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回院体检经费65万元、伤残军人生活补助项目经费30万元、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建设支出735.29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129万元,支出决算13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费。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年中追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费。其中:
1.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1.31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129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供养退役军人的医疗费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12.47万元,支出决算1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无差异。其中: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2.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经费调增3.46万元,因此年末预算调整追加了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比去年同比无差异。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2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4.8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53.9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救护车2辆、医疗巡诊专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9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645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0.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4072.88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60万元。执行数543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96万元,执行率为86.99%;单位资金支出4039.64万元,执行率为81.89%。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等级。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12分,自评等级为“一等”等级,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院高度重视,由财务科作为牵头部门,召集单位各项目负责科室,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函〔2024〕111 号)文件内容,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于每个项目按年初设置的目标情况,逐项分析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做好佐证材料的上传,逐个项目填报,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绩效自评的填报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20个,自评数量18个,自评覆盖面90%。上年结转项目2个,由于项目评价列表无此2个项目评价信息,因此,这2个项目不进行绩效自评。其中:
自评为一等项目1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9个,单位资金安排的项目8个),涉及金额5435.9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4.44%;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金额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56%。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度自评项目中,项目存在项目支出小于预算的情况,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预测不够准确,导致实际支出时与预算有偏差。
3.下一步改进措施: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各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项目实施时做好各个项目的工作计划,以确保项目的全面完成。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为“一等”等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发放人数41人,实际完成发放41人,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经费足额拨付率100%;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
(3)时效指标。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时拨付率100%,均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及时安排下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如期下达率达到100%,已完成该指标。
(4)成本指标。该项目根据有关标准,本年度实际支出194.97万元,其中4.97万元为上年度结转,本年度继续支出使用,已完成该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符合国家规定)完成情况为较好,已完成该指标。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投诉率(≤10%),已完成该指标。
2.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等级,涉及资金1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分总分值为100分,部门评价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6-2: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广西北部湾精神病医院)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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