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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29 16: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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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本单位工作职责范围主要负责收治全区退役军人中的伤残军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全区优抚医疗巡诊工作;开展全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短期疗养、康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医院设置9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医务部、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科、设备科、优抚科、医保科;8个业务功能科室:门诊部、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室、精神科一病区、精神科二病区、养老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广西北部湾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7437.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80.7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4962.67万元减少81.97万元,下降1.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3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1537.89万元减少178.57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医院康复治疗大楼属于跨年度项目,按进度付款,本年度支付基建款与上年同比减少,因此基建项目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4.事业收入3510.1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3405.05增加105.09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收入有所增长。

5.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6.其他收入11.2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19.32万元减少8.09万元,下降41.87%,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662.89万元减少662.8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收付实现制核算,2024年度现金流入的收入大于支出,本年度无需弥补收支缺口。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57.2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4331.26万元减少1774.03万元,下降40.96%,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为2021年结转的基建项目,2023年按工程建设进度支付1774.03万元工程款,结转2557.23万元至2024年继续使用。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7437.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42.0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7399.19万元减少1257.13万元,下降16.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80.7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3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8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297.09万元,资本性支出512.9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7235.28减少1254.58万元,下降17.3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药品及卫生材料费支出减少,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按工程建设进度款,逐年减少,资本性支出则相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141.3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43.13万元减少1.79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202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1.31万元,2024年度无此项目。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23年度决算数20.78万元减少0.77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

4.结余分配35.7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收入略有增长,但存在药品款等应付未付支出,按收付实现制核算,2024年度现金流入的收入大于支出,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60.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2557.23万元减少1297.10万元,下降50.72%,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为2021年年中追加中央拨款基建项目,项目资金2024年按工程建设进度款支付1297.10万元,年末结转1260.13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6.4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3311.92万元减少655.50万元,下降19.79%。其中:基本支出310.45万元,项目支出2345.97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1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993.50万元,支出决算251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19%,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中,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建设项目为2023年年末结转项目,2024年年初预算不包含该项目。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0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的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0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基本支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27.50万元,主要用于在院治疗优抚对象39人,按伤残等级标准发放伤残抚恤金。

4.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297.09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建设项目。

5.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0.3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职工基本支出的工资性支出。

6.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848.37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经费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6万元、重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回院体检经费65万元、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建设支出512.91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129万元,支出决算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决算无差异。其中:

1.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129万元,主要用于集中供养退役军人的医疗费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12.01万元,支出决算1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无差异。其中: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2.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3 %。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差异。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7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441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3.90万元,事业收入3150.57万元。执行数346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4.82万元,执行率73.96%;事业收入2532.76万元,执行率80.39%。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2.65分,自评等级为“一等”等次,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31个,项目支出总额3467.5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1个,本级项目支出3467.5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3个项目评为“一等”等次,涉及资金3421.2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4.1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66%;5个项目评为“二等”等次,涉及资金45.2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1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31%;3个项目评为“三等”等次,涉及资金1.1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6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3%。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时预测不够准确,导致实际支出时与预算有偏差;二是部分项目年度内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未形成支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各项支出,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二是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的项目,应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合理安排后续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降低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等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执行数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①数量指标:年度内按照规定,给予符合享受医疗补助待遇条件的优抚对象予以医疗补助,实际完成补助人数39人,已完成该指标。②质量指标:为患精神障碍的优抚对象在院长期治疗,以及院外治疗支付医疗补助经费,保障优抚对象治疗好转率达到预期指标,该指标已完成。③时效指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均按时完成支付,年度内支出进度100%,已完成该指标。④成本指标:医疗补助费年初预算数129万元,实际支出129万元,已完成该指标。⑤经济效益:年度内同时增加医疗收入129万元,已完成该指标。⑥社会效益:该项目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医疗待遇,项目受益人数39人,已完成该指标。⑦服务对象满意度:优抚对象满意度≥90%,无投诉,已完成该指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4年度无此项情况。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单位2024年度无此项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广西北部湾精神病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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