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是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单位职能是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咨询、接收、管理、疗养等服务工作;开展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开展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机关机构设置情况。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核定的有关文件规定,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科、活动中心管理科、军休服务管理科、宣传教育科。
第二部分: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99.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0.5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0.56万元,下降9.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5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60.56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中央预算以及人员变动带来的人员经费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0.5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基本户存在一些历年军队拨款结余(主要是1995至2004年陆续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的各类经费,经费主要来源为军队拨款,预定用途包含管理费、军休服务中心开办费、龙胜服务站基建经费等,2005年后经费结余留存我单位基本户),根据单位工作开展需要,自2021年列入年度预算逐步支出,结余逐步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99.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90.5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1.12万元,下降17.0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2.1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5.54万元,降低1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引起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18.47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医疗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医保缴纳基数增长带来的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类)29.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5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增长带来的变动。
4.年末结转和结余8.7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90.5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0.56万元,下降9.3%。其中:基本支出408.62万元,项目支出181.93万元。
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3.98万元,支出决算为59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9.06万元,支出决算为54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主要用于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引起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9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9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
5.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71.6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6.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77.9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运行管理和开展各项事务支出。
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110.3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保障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发生的各项事务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2%。主要用于在干部职工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变动。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78万元,支出决算为2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5%。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引起缴纳费用的增加。其中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9.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6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原因是调资使得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原因是上年中央经费安排的综合楼电梯项目,结转2024年支付尾款。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 %,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9.77万元减少6.98万元,降低1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基本支出。比2023年决算数45.86万元减少3.07元,降低6.7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0 %;服务采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3万元,占服务支出的9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82.98万元,执行数181.9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等次。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一等”等次,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3个,项目支出总额181.9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个,本级项目支出181.9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3个,涉及资金71.63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0.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其他等次,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强。受原有预算管理制度的影响,尚未真正牢固树立绩效管理观念,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视度不够。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存在业务科室对绩效管理制度认识不清晰、材料不规范的问题,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没有形成健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绩效管理职责不够明确。单位职能科室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虽由财务所在部门牵头,大部分项目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由单位财务人员填报,但单位财务人员并非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立项、申报、实施进展情况不了解,导致绩效管理之初绩效目标设立不够准确、细化,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无法实时进行预算项目绩效的监控工作,在项目完结后的自评工作不够贴近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资金的事前管理。加强单位绩效管理理念教育,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设定的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责,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和效果等紧密相关;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定,根据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二是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单位各科室职能划分,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监督、自评全过程进行分工,加强分工协作和绩效管理理念的宣传。项目承担科室首先应根据单位职能和重点工作等,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项目预算资金绩效目标,从源头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其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跟踪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最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落实绩效目标自评,保证全程落实绩效管理主体的责任。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区军休干部文体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等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53万元,完成预算的98.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完成了两项全区性的军休干部文体活动;二是质量指标,对服务对象的安全保障率达到了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的精准度不够;二是创新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的精准度;二是加强创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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