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履行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自治区退役军人厅机关机构设置情况。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有关编制文件规定,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规划财务处、移交安置处、就业创业处、军休服务管理处、褒扬纪念处、优抚和拥军支前处(自治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组。
(二)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共8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自治区退役军人信息数据中心、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个: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广西北部湾精神病医院)、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三、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党委编办核定编制数323名,其中:自治区纪检派驻编制数6名,厅机关行政编制数67名,事业编制数237名,机关后勤服务控制数“老人老办法”5名,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8名。
全厅实有人数922人,其中厅机关实有行政编制人数78人(不含驻厅纪检组人员),机关后勤服务控制数“老人老办法”5人,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99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在职实有人数),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71人;机关后勤控制数内新聘人员1人,编外在职人员454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3932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03.9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45万元、本级17958.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4.7万元,全部为彩票公益金;单位资金收入18165.5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5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39324.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37.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86万元,其他支出804.7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同比增加7744.75万元,增长24.52%。具体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03.93万元,同比增加3686.15万元,增长24.06%。增长变动主要原因为:厅机关新增“退役军人信息化体系建设项目”支出及烈士陵园新增项目支出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4.7万元,同比增加314.7万元,增长64.22%。全部为彩票公益金。变动主要原因为:伤残军人康复辅具配置经费项目变更为政府性基金安排等。
(3)单位资金收入18165.54万元,同比增加3966.98万元,增长27.94%。增长变动主要原因为:新增广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桂林培训基地装修改造工程项目2300万元、退役军人医院业务科室能力建设经费139万元等。
(4)上年结转结余1350万元,同比减少223.09万元,下降14.18%。减少变动主要原因为:2021年加强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2.支出预算39324.18万元,同比增加7744.75万元,增长24.52%。具体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5341.96万元,同比增加610.66万元,增长12.67%。增长主要原因为增加人员导致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33982.22万元,同比增加7224.09万元,增长2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厅机关新增“退役军人信息化体系建设项目”支出及烈士陵园新增项目支出等。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3932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03.9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45万元、本级17958.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4.7万元,全部为彩票公益金;单位资金收入18165.5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50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39324.18万元,同比增加7744.75万元,增长24.5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37.64万元,同比增加7515.64万元,增长24.79%。
2.卫生健康支出312.98万元,同比减少133.87万元,下降29.96%。
3.住房保障支出368.86万元,同比增加48.28万元,增长15.06%。
4.其他支出804.7万元,同比增加314.7万元,增长64.2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其中:基本支出5341.96万元,项目支出33982.2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980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0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04.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808.63万元,同比增加4490.85万元,增长29.32%。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003.9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42.32万元,同比增加3770.73万元,增长25.88%。。
(2)卫生健康支出300.71万元,同比减少133.26万元,下降30.71%。
(3)住房保障支出360.9万元,同比增加48.68万元,增长15.5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04.7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04.7万元,同比增加314.7万元,增长64.2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003.93万元,同比增加3886.15万元,增长24.06%。其中:
(一)按项目性质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57.79万元,同比增加136.49万元,增长2.8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7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1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4046.14万元,同比增加3173.79万元,增长29.19%。
(二)按功能科目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42.32万元,同比增加3770.73万元,增长25.88%。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中:
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90.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②抚恤37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③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7176.4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开展拥军优属、老龄事务等退役军人管理业务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00.71万元,同比减少133.87万元,下降30.85%。
①行政单位医疗108.5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②事业单位医疗117.1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③优抚对象医疗7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优抚事业单位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6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4957.79万元。
(一)人员经费431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3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自治区退役军人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6.3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各级领导、上级领导、兄弟省份、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友好单位的人员、有关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与会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03万元。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3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同比减少35.96万元,下降3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该项经费,待发生后再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追加。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23.76万元,下降34.0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3万元,同比增加7.24万元,增长18.66%,增长主要原因为新增直属单位2021年新购公务用车2辆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辆、自治区烈士陵园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万元,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为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4.7万元,全部为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8万元,资本性支出456.7万元。主要用于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救助、伤残军人康复辅具配置、自治区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康复楼医用疗养功能装修等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自治区退役军人厅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项目33个,涉及财政拨款64098.29万元,具体为:优抚对象医疗巡诊经费47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春节八一慰问部队经费项目84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广西退役军人事务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项目615.72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3)、培训费263.08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4)、伤残军人康复辅具配置经费项目2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5)、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经费23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6)、广西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项目5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7)、优抚对象康复疗养经费22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8)、康复楼医用疗养功能装修项目456.7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9)、南宁佛子岭公墓墓位配套石材及安装采购项目1774.8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0)、南宁佛子岭公墓墓园综合保障及售后延伸服务采购项目357.4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1)、广西革命纪念馆及烈士纪念广场改扩建项目前期经费761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2)、南宁佛子岭公墓墓位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853.54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3)、广西革命藏品资料征集、消杀项目经费2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4)、自治区烈士陵园训练基地足球场及综合馆改造工程项目494.85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5)、退役军人优抚医院运行保障经费52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6)、退役军人康复治疗大楼项目3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7)、优抚医院运行保障经费495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8)、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3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9)、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23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0)、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项目1296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38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2)、边境烈士陵园烈士家属扫墓接待1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3)、优抚对象定补经费项目31289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4)、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5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5)、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及随军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补助9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6)、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补助经费项目63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7)、驻桂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3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8)、优抚事业单位(军供站)补助经费7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29)、光荣院新建、维修改造项目3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30)、春节慰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31)、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部分优抚对象经费项目224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32)、挂点帮扶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33)、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区综合物业服务费501.2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34)。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346.74万元、事业单位运行经费292.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4399.35万元。
1.按采购方式分为两类:集中采购2234.32万元,分散采购12165.03万元。
2.按采购内容分为三类:货物类9216.89万元,工程类1951.9万元,服务类3230.56万元。
3.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为四类: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的资金4489.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我厅实有车辆22辆,其中:厅机关4辆(领导工作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辆,自治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2辆,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5辆,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广西北部湾精神病医院)5辆,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5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现金流入,不含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债务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预算收入、利息预算收入、租金预算收入、现金盘盈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财政支出分类。财政支出分类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种方法。
(一)支出功能分类。指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27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涉及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指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指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在支出功能分类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基础上,支出经济分类明确反映政府的钱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支出经济分类与支出功能分类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0类(类下设款)。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驶本部门和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全区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我区可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
十三、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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