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三)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五)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综合科、思想政治工作服务科、权益维护保障一科、权益维护保障二科、就业创业服务科、优抚帮扶服务科、党务人事科、财务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党委编办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实有人数24名。
第二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563.14万元,同比增加6.53万元,同比增长1.1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563.14万元,同比增加6.53万元,同比增长1.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14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增加的原因是:一是部分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随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563.1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83.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94%,同比增加70.54万元,增长17.06%;项目支出预算79.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06%,同比减少64.01万元,下降44.71%。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506.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95%,同比减少1.89万元,下降0.37%。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21.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3%,同比增加3.21万元,增长17.49%。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5.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2%,同比增加5.21万元,增长17.4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483.98万元,项目支出79.1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563.14万元,同比增加6.53万元,同比增长1.17%。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563.14万元,同比增加6.53万元,同比增长1.17%。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9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35.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98万元,项目支出79.1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事业运行357.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79.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做好各项其他退役军人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综合业务运行经费、宣传经费、业务培训经费支出等。
事业单位医疗21.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35.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8万元,比2021年预算16.5万元减少12.72万元,减少原因为2021年预算购置了一辆业务用车。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如年中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再申请追加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29万元,减少0.21万元,下降42%。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根据需要接待上级及外地各级各单位相关人员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减少的原因为疫情等各种因素,接待任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3.49万元,减少12.51万元,下降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车辆编制数及申报计划,为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购置了1辆业务用车。今年按照标准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无购置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事业运行预算357.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51.70万元,增长16.9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运行经费增长原因:一是部分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随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1.3万元,同比减少24.2万元,下降68%。
1.按采购方式: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05万元,分散采购3.25万元。
2.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按采购内容:货物类采购预算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3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2022年实有在编车辆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绩效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35万元,具体为:业务培训经费30万元、宣传经费15万元(详见表9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财政支出分类。财政支出分类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种方法。
(一)支出功能分类。指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27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涉及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指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
(二)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在支出功能分类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基础上,支出经济分类明确反映政府的钱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支出经济分类与支出功能分类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我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0类(类下设款)。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全区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我区可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
九、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