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退役军人事务各项职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厅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周长青以身作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一是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谋划。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4次厅党组会研究部署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指导,要求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将述法工作作为年终述职考核重要内容,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全厅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参加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法规政策线上知识测试等,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推动解决问题的水平。三是带头宣讲法律政策。利用调研、走访慰问的机会向基层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宣传退役军人法规政策。举办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研讨班、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等培训,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累计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政策解读授课5次。政策法规处被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法学会评为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二)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法治体系建设。一是稳步推进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要求编制报送“十四五”期间我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争取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拥军优属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调研项目。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治区本级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管理办法(试行)》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向自治区司法厅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出现被撤销和纠正的情形。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自治区层级退役军人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继续有效62件、宣布失效248件、废止2件。
(三)有效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加大依法决策权重,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退役军人犯罪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根据犯罪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待遇。调整优化自治区、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图,编制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提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我厅作为1件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依法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我厅作出的行政决定。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我厅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清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权力事项清单,做到权力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严格控制行政许可,坚决杜绝以规范性文件或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许可的现象。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公示制度,在厅官网公布权责清单,年内审核完成行政确认事项715件并在厅官网进行公开。进一步加大厅机关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组织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4名新进干部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已达到27人。
(四)不断浓厚退役军人法治氛围。常态化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法律政策学习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统筹线上教学和线下培训,开展法规政策业务培训。在《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一周年之际,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法规政策知识测试,全系统3261名干部职工均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将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和“八五”普法规划内容,《退役军人保障法》解读成为全区干部网络培训必修课。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退役军人保障法》线上有奖知识竞赛,参与人数达2万余人,退役军人法律政策的社会知晓率不断提高。持续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活动,举办讲座1500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辐射人数达600万人。结合常态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活动,主动上门向退役军人宣讲法规政策近20万人次。政策法规处岑笑非同志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五)有效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一是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利用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向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一年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出庭参加行政诉讼二审案件3件、一审案件1件,均获法院支持取得胜诉;参与行政复议1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1次,研究疑难涉法涉诉信访件5件,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85件。二是推进法律服务介入信访程序制度化。制定出台《处置大规模集体上访和异常访事件应急预案》、《信访事项内部流转办理规程》,规定信访答复件必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遇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公职律师随时到场,每周安排法律顾问到信访接待窗口坐班1天。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组建老兵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退役军人化解纠纷,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指导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讲、法律援助,通过上门服务、服务大厅接待、电话解答等形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加强协作推动问题整改。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年协助检察机关立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15件,推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及相关部门投入治理资金5309万元,治理、整改烈士纪念设施298处。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厅在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范围不够广,对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下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行政文书中还存在用辞不规范、不严谨、应对行政诉讼对策失当等情形,需加以规范。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政府法治建设。
(一)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规定,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文件符合法律规定和改革需求。强化对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业务工作指导。加强与自治区、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审判机关业务工作交流,加大对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编撰案例汇编,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
(四)持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各项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优待抚恤、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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