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退役军人事务各项职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书记、厅长周长青以身作则,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认真履行厅公职律师职责,除强化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外,还利用带队到基层调研、走访慰问的机会向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宣传退役军人各项服务保障法规政策。
(二)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政务服务、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权力事项清单,做到权力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严格控制行政许可,坚决杜绝以规范性文件或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许可的现象。完成市县两级通用权责清单梳理工作。
(三)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事前防范,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事后监管,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文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四)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制度,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执法力量培训,组织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4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完善厅机关公职律师制度和厅法律顾问制度,有规划地安排我厅公职律师参与普法宣传、合同审查、法律咨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2020年,完成印发或牵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审查经济合同、内部制度等90件;组织召开退役军人政策社会风险评估会2次,出具社会风险评估意见2件。
(五)聚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指导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老兵调解室,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开通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专线,设置电话服务专席,完成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维护录入资料库工作。充分利用公职律师与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向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处置大规模集体上访和异常访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信访事项内部流转办理规程,推进信访办理制度化,提高效率。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监督、奖励机制。2020年,完成12件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作出决定工作,公职律师出庭参加1件行政诉讼二审案件、4件一审案件,均获法院支持取得胜诉。
二、主要成效与创新亮点
(一)加强组织保障。厅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成立了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机关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设置政策法规处,配备4名行政编制。
(二)完成自治区本级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全面开展政策法规清理工作并汇编成册,推进各级机关职责工作流程标准化,对制定出台退役军人事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规定。
(三)发挥“关键少数”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分管领导带头,组织厅公职律师和厅法律顾问到扶贫联系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系列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三、存在问题
我厅虽在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范围不够广。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领导、工作人员对公示重视不够,“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形成等。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政府法治建设。
(一)继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持续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制度建设。立足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文、清理、保密等相关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退役军人“一件事”办理,打造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机制,营造最优法治化环境。
(三)努力构建矛盾防范化解机制。全力抓好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定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首办工作责任制,减存量防增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诉求有渠道、服务有保障。
(四)依法规范履行职能。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法律法规,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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