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完成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项任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退役军人工作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事务“三个体系”。一是组织开展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回头看”活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五有”“全覆盖”指示批示要求高标准落实。二是强化部门、军地之间的协调配合,用好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退役军人工作各项政策制度落地见效。三是积极走访区直国有企业和地方拥军民营企业,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抓好督查、巡视、审计问题整改。
(二)努力提升退役军人安置就业质量。一是坚决落实中央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努力做到退役军人、接收单位和部队“三满意”。二是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档案管理数字化工作,抓好现场观摩培训班活动成果转化。三是持续夯实就业岗位供给“基本盘”,落实就业合作企业招聘岗位,筹办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提升“柳来河”、北部湾、粤桂等退役军人区域就业合作水平。四是办好第三届广西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第四届广西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交流暨“投资广西”招商推介会。五是开展“军创企业服务年”、金融服务进企业等活动,加大“拥军贷”投放力度,助力军创企业成长壮大。
(三)全力推动抚恤优待工作提档升级。一是根据计划安排,持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民兵抚恤补助标准,加大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推广力度。二是持续拓宽优待证使用场景,鼓励给更多企事业单位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三是加快推进优抚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指导各地做好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不断提升优抚事业单位服务保障能力。四是组织开展医疗巡诊和短期疗养等活动,不断增强他们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
(四)扎实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坚决完成好军休干部(士官)、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复员干部接收安置任务,按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落实相关待遇。二是组织开展全区军休机构星级评定,不断提升军休服务保障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军休干部“讲军史”主题国防教育宣讲,举办2024年“乐动军休”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办好网络“军休所”、广西军休老年大学,丰富军休干部业余文化生活。四是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等群体关爱帮扶工作。
(五)持续巩固发展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一是精心组织“八一”自治区领导走访慰问驻桂部队活动,开展“城连共建”、“城舰共建”等双拥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二是健全完善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推动驻桂部队有关问题解决。三是聚焦官兵所盼,督促各地落实拥军优属政策,解决好官兵“三后”问题。
(六)广泛营造尊崇尊重浓厚社会氛围。一是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广泛宣传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扎实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提质改造工作,制作发放全区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督促各地用好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提升我区烈士纪念设施精神面貌。三是广泛开展“红色九月”、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等纪念活动和系列主题宣传,常态化做好为烈士寻亲、烈士评定(追认)等工作,加强英烈事迹的挖掘搜集、整理宣传,积极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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