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电〔2019〕17号)要求,落实政策,全面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截至9月30日,全区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达90.69万户,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对象应挂尽挂,光荣牌悬挂工作圆满完成,对象反响热烈,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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