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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5-04-30 23: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一、出台《方案》的背景及考虑是什么?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促进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推动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对接退役军人创业创新金融需求,助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广西实际,明确有关事项,制定了该工作方案。

二、承办银行及支持对象有哪些?

各国有大型银行广西区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南宁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广西农合机构为承办银行。

支持对象包括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中,个人创业的退役军人是指有条件、有意愿创业,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户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且退役军人作为经营者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是指退役军人担任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退役军人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退役军人担任理事长满1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役军人创办的中小微企业中,退役军人职工(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准)占职工总数20%以上的,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三、《方案》提出了哪些具体的举措?

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是做好金融服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对接当地承办银行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政银企对接活动;鼓励承办银行开展就业创业沙龙、军创企业家研修班,八一座谈会等活动,组建金融专家团队,为退役军人提供一对一创业金融指导服务,在营业网点设立退役军人金融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是优化办贷流程,各承办银行要建立退役军人创业贷绿色通道,优先推行线上申请审批模式,实行优先审批、限时办结。要落实好无还本续贷政策,对有技术、有前景、有市场但因外部冲击经营暂时困难的支持对象,加大支持力度。

三是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发放信用贷款,倡导实行3年期内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模式,同时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荣誉表彰等信息,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各承办银行要加强贷前调查,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创业项目。做好贷后管理,定期检测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退役军人创业贷的风险。

关联文件:http://gjw.gxzf.gov.cn/xxgk/asedg/zcwj/gtyjrf/t203247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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