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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265380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 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退役军人规〔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12-17 16: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育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5129


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退役军人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感强烈、作风素质过硬,在传承红色基因、为党和人民培养可靠接班人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国防教育是学校德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筑牢青少年爱国根基、培育新时代新人的关键路径。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将“爱国拥军”精神融入教育教学,为学校德育注入鲜明的红色基因和纪律底色,对培养学生健康体魄、阳光心态、勇毅品格、抗挫折能力起到极大作用。推动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既是筑基铸魂工程,也是推动新时代国防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善退役军人就业支持体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精神,现就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一、畅通入校渠道

(一)鼓励区内有条件的中小学、初级技工院校按需聘请优秀退役军人驻校开展国防教育;乡村或办学规模较小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定范围内的学校合并配备的方式。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支持学校向经认定的国防教育机构(基地、企业)购买服务,委托其选派优秀退役军人驻校开展国防教育。

二、丰富教育内容

(三)不同教育层次的学校可结合实际,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课程、活动。使小学生具备一定的国防意识,初中学生掌握初步的国防知识和国防技能,高中学生掌握基本的国防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基本的国防观念。

(四)鼓励将国防教育与体育教育融合,通过军体操、军体拳、军旗舞及武术等民族特色运动,提升趣味性与参与性;将国防教育与思政教育融合,在建军节、全民国防教育日、国家公祭日等节点,开展缅怀英烈、铭记历史、珍爱和平等活动;将国防教育与历史教育融合,用好红色资源,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等实践教育场所。

三、严格标准条件

(五)退役军人需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持国防教育辅导员师资培训证书或国防教育辅导员职业技能五级以上等级证书,具备任教组训、协管助教、应急处突、激发学生国防热情等能力。

(六)优先选用累计从事国防教育或相关工作满5、持四级(中级)以上等级证书,且服役期间任副班长以上职务或有教学(指挥)类培训经历的退役军人。

四、加强培育培养

(七)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国防教育辅导员培训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考取国防教育辅导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八)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与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或“特岗教师”招聘,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九)将在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退役军人教师、国防教育辅导员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配备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传帮带,支持其结合国防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开展研究,为提升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提供保障。

(十)鼓励国防教育机构(基地、企业)建立员工成长激励与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退役军人职务聘任、奖惩、薪资等挂钩。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在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强化协作、加强宣传、形成工作合力。

(十二)明确责任分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开展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工作。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国防教育、国防体育等教学活动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教育部门、学校按规定制定公开招聘计划及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国防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十三)加强经费保障。统筹使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培训经费帮助退役军人提升任职任教能力。统筹使用各级国防教育、双拥工作经费支持学校开展国防教育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可使用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国防教育教学活动开展。


政策解读:广西《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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