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支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退役军人发〔2024〕9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5日 |
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支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12月16日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支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支持体系,促进教育培训与高质量就业有效衔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构建“1+1+1+N+1”教育培训支持体系
(一)开展1次适应性培训。按照即退即训、普遍参与的原则,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普遍开展适应性培训,加强就业观、择业观引导,提供个性化职业规划服务,帮助其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培训由自治区统筹组织,规范统一培训大纲、培训课程、培训师资、培训流程和培训考核。
(二)参加1次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自治区、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选择接受1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免费培训;或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布的培训机构黄页内选择1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享受培训补贴。
(三)实施1次学历提升行动。做好退役军人高职单招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工作。合理确定专升本招生计划。
(四)开展“N”次个性化培训。着力完善退役军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整合利用各部门、行业企业培训资源,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行业个性化培训。
(五)组织1次创业能力培训。依托社会力量,组织退役军人企业家开展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
二、打造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矩阵
(六)建设广西退役军人学院。依托区内公办高职院校培训优势和就业渠道,按照“1+N”的原则,建设1个广西退役军人学院和N个区域性、行业性的分院。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符合条件的区内优质高职院校合作,建设集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实训、创业孵化、服务管理“五位一体”的综合性退役军人人才培养与实践基地。
1.聚焦企业所盼、退役军人所需,建设高质量的退役军人培训实践基地,引入行业标准,开发一批适合退役军人特点,涵盖多个领域和工种的培训课程,开展产教融合教学、全链条培养。
2.按规定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录退役军人学生,落实学费减免、助学金奖励等优待政策,协助退役军人完成学业,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提高就业竞争力。
3.依托职业院校大学生创业园,链接校外众创空间、企业资源、校友资源、创新技术等要素,共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基地,构建“孵化+扶持+培训”为一体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4.在职业院校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助推学校国防教育、大学生征兵、特色志愿服务创新发展,打造退役军人权益维护阵地、国防教育基地、征兵宣传窗口、志愿服务平台。
5.聚焦高质量就业创业实际需求,开展课题研究与探讨,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智力支撑。
(七)建设退役军人培训项目(工种)目录。根据退役军人培训需求、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目录。
(八)建设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目录。按照“专、精、优”的原则,依托区内优质培训机构(企业)建设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目录,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规定确定入围承训机构,签订承训合同,公告入围承训机构信息,动态更新调整。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优化职业技能培训组训模式
(九)开展示范性培训。结合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加大自治区级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力度,围绕热门行业、新兴产业、急需专业等开展示范性培训。
(十)开展基地化培训。依托广西退役军人学院和各分院,针对市场需求,采取“插班”“混班教学”的灵活参训方式,开展定岗式培训,实现培训即就业。
(十一)开展学徒制培训。采取“企业+机构”的模式,由培训机构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机构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承担学徒的学校教学任务;企业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通过“传、帮、带”等多种形式为退役军人传授知识技能,完成实践教学目标,退役军人培训合格后和企业签订用工合同。
(十二)开展就业式培训。用人单位(企业)与退役军人签订就业合同,提出岗位培训需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实现退役军人顺利上岗就业。
(十三)开展补贴式培训。鼓励退役军人根据就业需求,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布的培训机构黄页内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明确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十四)开展网络化培训。建设广西退役军人学院网络学院,着眼满足退役军人终身教育培训需求,提供线上不间断免费培训服务。
四、加强教育培训统筹保障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加大与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十六)广泛宣传政策。要充分利用官网、官微,返乡报到、入户走访等时机,加强教育培训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教育培训。
(十七)落实经费保障。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按现有渠道统筹使用,按规定用于组织开展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相关经费。
(十八)加强监督考评。不断健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广西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标准,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应终止培训合作协议。
解读文件:1.《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支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速看!事关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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