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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退役军人发〔2019〕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退役军人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暨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的通知

2019-07-09 17:16     来源: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作者: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善民生,着力做好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委《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厅定于2019年9月至12月在全区组织开展2019年退役军人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暨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真情帮扶,多方共助,全力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平台。

二、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下岗失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职工、困难企业职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等群体中的退役军人。

四、工作目标

(一)应知尽知。各地退役军人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和媒体,开展多渠道和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做到政策宣传范围无死角,宣传对象全覆盖,宣传内容无盲区,使辖区内退役军人和用人单位特别是需要就业援助的退役军人,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申请流程和经办机构。

(二)应访尽访。各地退役军人部门要牵头组织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开展入户走访,对符合援助对象的退役军人进行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情况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三)应帮尽帮。各地退役军人部门联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做到“一人一策,分类帮扶”。通过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等形式,及时为援助对象提供真实有效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创业或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对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成员,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开展重点帮扶,确保动态清零。

五、活动内容

(一)摸排走访,建档造册。各地退役军人部门牵头组织工作力量,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一次“大走访、大宣传、大摸排”工作,准确摸清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就业服务需求、困难问题等,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

(二)精确识别,分类施策。各地退役军人部门牵头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群体进行精准识别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围绕援助对象不同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全力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平台,帮助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尽快实现就业。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整合各方力量,广泛收集适合的工作岗位,积极组织开展面向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活动,在招聘会现场开设政策咨询专窗,为援助对象提供专业化政策咨询服务。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充分利用各种招聘推介形式,大力开展岗位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就业意愿不足的,要加强就业指导,积极推送适合的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要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优先使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四)聚焦重点,集中帮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退役军人部门对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极度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地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组、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协调解决问题。

(五)跟踪回访,务求实效。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退役军人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帮助其提升信心,要认真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防止出现服务走过场等问题。要善于总结,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退役军人部门要以《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做好宣传服务。“线下”主要通过上门入户的形式,将政策送到群众手中,现场为群众解疑答惑,讲解办理流程等事宜。“线上”主要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刊发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报道退役军人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暨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努力营造支持退役军人就业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坚持务实节俭,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暨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原则上要求各地举办简短启动仪式。

(二)活动要注重实效,要带着对退役军人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共同拟定本地区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暨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的实施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做好本部门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真实、准确地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及时、作风不严不实的、上报的活动情况统计数据与实际不符的,特别是被国家扶贫验收和专项督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自治区将予以通报。

(四)请各市将本辖区内此项工作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及活动开展后一周分别将活动方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厅。

(五)2019年度以后的此项工作,在未有新通知要求的情况下,各地依照本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七、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就业局 白洁

联系电话:0771—5581963、0771—5511152(传真)

电子邮箱:j07715516825@163.com   

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号,邮编:530028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苏斌

联系电话:0771—2637738

电子邮箱:gxtyjrtjycyc@163.com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9号,邮编:530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 保 障 厅

                 2019年6月30日


附件:原文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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