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退役军人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自治区《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本厅网站总访问量380万次,发布信息1516条,制定18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了政策解读,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7次,发布人事任免信息40条,事业单位招考信息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38篇,阅读量达21万次。办理自治区政府12345热线55件,办理厅长信箱来信104件,按时办结率100%。
(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新要求。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把学习《条例》作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内容之一,准确理解掌握《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抓好制度衔接,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厅办公室和信息数据中心负责,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和发布等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三是落实法定公开要求,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加强政府部门用权公开。一是及时按照要求对照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自治区及市、县三级权责清单。2019年5月和2020年2月,市、县二级和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经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发布后,及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目前我厅对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进行处重新梳理,报送自治区党委编办。严格按要求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公开。
(三)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一是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对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抗击疫情措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推进复工、复产、复岗、复业、复学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开。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烈士祭扫、就业培训、抚恤优待等作重点信息公开,让退役军人足不出户了解政策。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督查监管的执行情况按季度公开,并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便民查询事项,对群众有集中需求的事项进行公开。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开”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实时更新。四是推进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厅组建以来印发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工作,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对因情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提高解读回应实效。在厅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并通过文字、图表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予以解读。厅主要负责人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带头宣讲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重大政策、改革举措发布后,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解读情况。通过厅长信箱、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对群众诉求问题作出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设“征集调查”栏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征集调查”栏目广泛听取、吸纳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退役军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一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已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子栏目。栏目均实现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四优化,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同时,内设“领导之窗”“机构职能”“财政信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17个子栏目。二是切实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内容保障和运维管理工作,平台建设运维平稳有序。开设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信息动态”“政策法规”“特别策划”等栏目,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审核发布流程和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切实提高政务新媒体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力度,推动政务新媒体主动服务公众。三是强化政府公报建设,对本机关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作系统梳理,及时公布在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四是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印发《关于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办理程序,及时做好知识库更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930.0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0 | 5 | 0 | 10 | 1 | 0 | 0 | 0 | 1 | 4 | 0 | 0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形式单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工作运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退役军人工作的特点,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员设置,强化对门户网站等服务功能更新完善,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常态化。三是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信息公开新条例全方面的解读,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新媒体时代特点,推进政策解读可视化、可读化。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主动应对热点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