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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率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2020-11-12 11:06     来源: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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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11月12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公布第二天,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仇祖和立即组织厅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召开学习交流会,率先学习领会退役军人保障法实质内容。

仇祖和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交流会

历经三次审议,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退役军人保障法》,并在全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这部法律的出台,旨在切实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立即行动起来,以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实一些的态度,立即组织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认真学习、全力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跟进的良好局面。


学习交流会现场


与会同志认真研读《退役军人保障法》


会上,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从《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背景意义、条文解读、实践思考等三方面为大家作了详细解读。与会同志表示,退役军人保障法与自己实际工作密切相连,率先组织深入学习和解读获益良多,对深刻理解和认识《退役军人保障法》,认真把握和深入贯彻执行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表示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提升了士气,增强了信心。与会同志还就如何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普及工作和运用保障法开展具体业务工作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相关链接】

据新华社电: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退役军人保障法。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保障法包括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共85条。

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退役军人待遇如何确定?这部法律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挂钩。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针对广大退役军人关心的退役安置问题,法律规定,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同时,法律还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法律也为退役军人送出“大礼包”。法律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同时规定,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

此外,法律还对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工作作出规定,如明确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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