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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热潮

2020-12-01 18:52     来源: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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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自治区、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自治区相关单位、驻桂部队代表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会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通过电视会议系统,就全区退役军人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进行了再学习再动员,要求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以自治区代主席蓝天立到厅调研考察时所作指示精神为契机,把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与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知、信、行与学、用、思统一起来,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全区上下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通过电视会议系统学习宣讲贯彻《退役军人军人保障法》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打好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思想基础,在全系统和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氛围,形成强军、爱军、拥军的共识。

会议强调,要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做好安置接收和教育培训工作。同时,要严格依照现行退役军人保障优待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法制建设、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奖励、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服务,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军地代表一起学习《退役军人军人保障法》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周长青作动员部署


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表决通过以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迅速启动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在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组织下,全区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均快速反应,积极部署学习贯彻活动。11月12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研究部署厅机关和全系统学习宣传工作。11月16日,召开厅党组会,党组书记、厅长周长青同志组织集体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求全区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制定完善的自治区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计划。11月19日,自治区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印发《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将学习讨论退役军人保障法列入最近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和部门党组(党委)会议议题,在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中发挥好主要负责同志的表率作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牵头作用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的推动作用,制定切实管用的学习宣传措施办法,做到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服务对象人人皆知。


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读本


为帮助干部职工准确领会退役军人保障法精神,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在组织干部职工逐章逐节、逐字逐句研读法律条文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学习“双六法”,即“读法律原文、听辅导讲解、记重要观点、写心得体会、悟感情信仰、做优秀退役军人工作者”,采取专题座谈讨论、学习调研、下发资料等方式,真正让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全区退役军人系统落地生根。厅就业创业处干部蔡鹏在参加学习讨论中表示,“退役军人法有实感、有温度、接地气,以多元化的形式拓宽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将惠及真正想干事创业的退役军人,让广大退役军人有更多机会成为新时代就业创业浪潮中的‘弄潮儿’”。



工作人员通过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


全区多地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主题配合活动。11月13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汇编发放保障法全文和学习宣传辅导资料,在厅官网开辟保障法学习宣传专栏,发布学习材料和心得体会。南宁、柳州、百色市和鹿寨县等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就所负责的业务分别对《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涉及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和法律责任进行了学习讨论。


《退役军人保障法》读本摆上服务窗口供前来办理业务的退役军人免费取阅


目前,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正在持续推进中。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正在拟制领导带队到基层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讲活动方案,并邀请退役军人法律专家到全区作解读宣讲,同时订购退役军人保障法单行本和释义,制作宣传折页向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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