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制定这部法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一项系统的立法工程。两年多来,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推动,这项立法工作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紧扣退役军人工作的形势任务,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体现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反映广大退役军人心声。
《退役军人保障法》深刻把握时代脉搏、实践要求和退役军人期待,以法律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退役军人工作典型经验做法,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良法善治,保障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退役军人保障法》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紧紧围绕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问题,在完善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规定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明确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这部法律的实施,必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更好地激发广大退役军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热情和干劲,在新时代创造新的更大成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让文本上的条文“活起来”“落下去”,是各地区各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把好事办好。以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契机,强化法治思维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坚守初心使命,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让我们振奋精神再出发,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作用,勠力同心、一往无前,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勇于担当,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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