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退役军人办函〔2021〕119号
各市退役军人局,自治区烈士陵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致敬英烈·为烈士寻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1〕45号)印发实施以来,在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已为114位烈士亲属初步核实烈士的安葬信息,为安葬在东北三省等地的95位广西籍烈士找到了亲人,但也存在个别地市工作进展缓慢、宣传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为烈士寻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时完成走访核实工作
各地要根据前期核实的烈士亲属信息,落实属地责任,及时走访烈士户籍所在村委(社区)、烈士亲属、战友等知情人,收集烈士籍贯、出生日期、所在部队、入伍时间、牺牲时间、牺牲过程等重要信息(以第一代烈士证明书或烈士档案登记信息为主),与现有的烈士安葬地信息进行比对核实。走访核实工作于9月9日前完成。
二、做好事迹挖掘和宣传报道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进一步营造“尊崇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把为烈士寻亲活动作为展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和显著成效进行宣传。在为烈士寻亲过程中,要深入挖掘本地区烈士的感人事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烈士事迹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在本地新闻媒体发布不少于3篇为烈士寻亲的工作信息,对典型的事迹要及时上报自治区为烈士寻亲工作组,协调省级以上媒体进行深入挖掘和宣传。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做好资料搜集整理,在为烈士寻亲工作中征集到的烈士遗物、革命文物等物品及时交由广西革命纪念馆统一保管,作为全区为烈士寻亲工作组挖掘烈士事迹的储备素材。要为烈士寻亲名单中本地区烈士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并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在“9·30”烈士纪念日前后,组织部分烈属前往国内有关烈士陵园开展祭扫烈士活动。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褒扬纪念处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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