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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12-10 18: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近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在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提升我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维护学员权益,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进一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拟规范培训秩序,加强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健全教育培训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和职责。适用范围上,明确了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特指自主就业退役军士、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在职责上,坚持自治区统筹与各级配合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各级的培训机构准入机制,便于各地统筹整合全区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为推开全区退役军人培训资源共享打下基础。

(二)基本条件、确认原则、确认流程。凡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公办教育培训院校(机构)、民办培训机构、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和具有培训条件的大型企业,且有意愿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的,均可提出承接培训申请。明确了公开透明、自愿申请、择优选择、倾斜支持四条基本原则。明确了确定培训机构应把握的基本条件、采购程序,以及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专业目录数据库、大黄页、更新报备等问题。

(三)合作协议签订与履行。明确了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内容、合同期限等内容;明确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作为培训项目购买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培训机构作为培训项目承接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四)监督与管理。规范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网络化动态管理,依托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化系统,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管理体系,包括信息发布、网上招生、网上报名、网上管理、就业跟踪、培训评估、统计分析等7个内容,经常性督导,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经常性检查督导。

相关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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