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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5-12-19 15: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在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措施》起草背景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是关系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根本大计。要建设强大的国防,离不开全民国防教育的全面普及。国防教育是学校德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筑牢青少年爱国根基、培育新时代新人的关键路径。退役军人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感强烈、作风素质过硬,在传承红色基因、为党和人民培养可靠接班人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类学校要创新学校国防教育形式,丰富国防教育内容,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将国防教育要求有机融入课程教材,将国防教育融入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考试内容,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同时强调,探索建立军人、退役军人担任青少年国防教育辅导员制度。2024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共同颁布了《国防教育辅导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明确“国防教育辅导员是在学校和教育培训基地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军事拓展服务的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当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同步施行,明确“国防教育教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了新的方向。

二、《措施》起草过程

广西作为我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历来重视国防教育,具备良好社会基础。2024年,广西北海市探索开展“国防绿进校园”退役军人国防教育辅导员试点工作,学生爱国情怀与国防观念明显增强,规则意识和秩序感显著提升,身心健康持续改善,实现退役军人作用发挥与学校国防教育等工作相得益彰。2025年4月,广西9部门联合印发《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明确“退役军人经培训认证后,可在学校担任国防教育辅导员、驻校教官等”,将推动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纳入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政策框架。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在考察学习外省经验、总结北海试点做法,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后,会同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了该《措施》。

三、《措施》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5个方面13条措施。

第一方面为畅通入校渠道。提出了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及初级技工院校聘请优秀退役军人驻校,乡村或小规模学校可合并配备;支持学校向经认定的国防教育机构(基地、企业)购买服务,由其选派优秀退役军人驻校开展国防教育等2条措施。

第二个方面为丰富教育内容。提出了结合教育层次实际,开展多样国防教育课程与活动;推动国防教育与体育、思政、历史教育融合,通过特色运动、节点活动、红色资源实践等提升教育效果等2条措施。

第三个方面为严格标准条件。提出了退役军人需具备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等基础条件及相应证书与能力;优先选用有相关工作经历、高等级证书、特定服役职务或培训经历的退役军人等2条措施。

第四个方面为加强培育培养。提出了支持退役军人参加相关培训并享受补贴;放宽退役军人参与教师招聘的年龄限制;将相关退役军人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供传帮带与研究支持;鼓励国防教育机构建立员工成长激励与评价机制等4条措施。

第五个方面为加强组织保障。提出了建立健全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工作机制;明确退役军人事务、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学校的责任分工;统筹多渠道经费,保障退役军人能力提升、学校国防教育设施建设及教学活动开展等3条措施。


相关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从事国防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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