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政策法规处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文字号:桂退役军人规〔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效力状态:有效
原文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pdf
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 裁量权基准(试行)》政策解读
视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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